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17:03: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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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
为推进我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市场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我局将以自愿为原则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白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环﹝2021﹞105号)有关要求,对申报的单位开展评分和网上公示,请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白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2.信息采集网址https://东莞环保.com
3.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郭日怀,联系电话:23391316)
(联系人:张连福,联系电话:23391035)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白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环〔2021〕10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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