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19:02: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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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
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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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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