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的公告
东莞市金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全市BOT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项目公司,但其目前无法达到《广东省东莞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约定的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致使不能实现该协议的目的。为保障东莞市全市BOT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得到有效处理,保护生态环境,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拟解除与东莞市金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广东省东莞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依据原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东府[2005]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将于近期举行拟解除东莞市金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拟解除与东莞市金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广东省东莞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1年9月8日上午9:30在黄江镇宝山社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东莞市黄江镇拥军二路31号)举行听证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伟杨
联系电话:0769-23303209
联系地址: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
四、其他事项
(一)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1年9月5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1年9月5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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