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备案登记的公示(第九批)
时间:2021-04-22 09:28: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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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水利部公告2011年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对下列入河排污口进行备案登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欢迎群众监督。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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