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14:47: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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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
为促进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行业良性发展,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整体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开展优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函〔2020〕43号)有关要求,我局将以自愿为原则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信息采集工作,并对符合信息采集要求的公司进行网上公示(具体要求及申请流程见附件),请在莞开展业务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积极申报。
附件: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信息采集办事指南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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