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从业行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红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7日
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红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