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服务机构白名单评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自动监控服务市场环境,提升本地自动监控运维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服务机构白名单评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2月9日(星期二)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xyj@dg.gov.cn。
二、 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注明信息化与应急科收),邮编:523000。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服务机构白名单评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服务机构白名单评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pdf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服务机构白名单评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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