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丹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莞市丹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有关材料。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延续(东莞市范围内收集、贮存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类中的900-214-08)3650吨/年),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意见建议征集电话和传真:
电话:0769-23391992
邮箱:gfk@dg.gov.cn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胜安大厦
邮编:52300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东莞市丹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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