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专用章(35)”公章的函
时间:2019-12-31 10:09: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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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就水乡管委会《关于暂不承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两项事权的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水乡管委会暂不承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核发两项事项,由生态环境局终止原与水乡管委会签署的《行政委托协议》并落实执法专业章回收工作。公章自2020年1月1日起停用。
附件:公章印模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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