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2项危险废物鉴别国家标准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有关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等2项危险废物鉴别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请各部门切实做好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废止。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反映。
附件: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pdf
附件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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