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支付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支付办法》是保证东莞市污泥处置费支付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该文件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为此,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支付办法》作出相应修改调整,形成了《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支付办法(修订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公众及有关单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反馈邮箱:hbscglk@163.com
二、意见反馈电话: 0769-23391605
三、意见反馈信函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管理科收,邮政编码:523011。
四、意见反馈截止时间:自公示之日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支付办法(修订稿).docx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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