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专家学者分享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法治经验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近日,由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政策与法治保障”研究交流会在重庆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等单位相关同志,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机构6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鑫应邀出席会议并以《小切口、小快灵: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立法创新》为题作主题发言,向与会专家学者分享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法治经验,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可。
背景:量大面广亟待解决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专项立法,既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制造业之都的生动诠释,也为工业城市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东莞模式”。
2009年,东莞市创造性提出“零散废水”概念,并配套出台相应管理制度。2016年印发的《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工作指引》,对“零散工业废水”有关概念作出初步规范。2023年4月,《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通过精准锚定“小切口”、高效构建法治保障,东莞以“小快灵”立法破解零散工业废水治理困局。
据了解,东莞市工业企业超过20万家,其中日产废水量不足3吨的中小微企业约1.2万家。相关企业由于实力弱、场地小或者产生废水量少,一般难以通过自建处理设施处理自身产生的工业废水,即便有能力自建设施,也难以承担较高的运营费用或者因废水量太少导致处理设施运转难。中小微企业工业废水处理难,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亟待解决。
这些年,东莞市一步一个脚印,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微企业“废水量少,处理不划算”问题的方法。经调研分析,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具有“量大面广、行业集中、污染相似、治理潜力大”的鲜明特质,为集约化治理提供了可能性。
亮点:分散贮存 集中处理
作为全国首部零散工业废水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及违法责任,确立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处理的合法地位,中小微企业无需再单独配建废水处理设施。《条例》还明确零散工业废水的三个要件,即“日均产生量未超过三吨”“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明确或者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登记载明需要转移处理”。
这套具有东莞特色的“分散贮存、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废水处理设施共享机制,实现零散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在服务企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两个维度实现双赢。
《条例》施行了两年多。实践证明,日均产生量不超过三吨的废水外运处理成本最优,环境风险可控。企业可自主选择处理单位,择优合作。
监管方面,东莞建立零散工业废水全流程监管平台和信息化监控系统,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实时监控废水收运、处理各环节,确保应收尽收、达标处置。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废水浓度、水量、运输距离等因素,定期发布零散工业废水收费价格标准,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目前,东莞引导社会投资在全市分区域配套建成并运营5个零散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合计处理能力达2550吨/日,基本满足全市中小微企业废水处理需求。
成效:企业减负环境改善
企业减负增效。2024年,全市累计转运处理零散工业废水约29.21万吨,日均处理约800吨,有效解决了企业废水处理难题。以每个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费用20万元估算,全市1.2万家产生零散工业废水企业共节省建设成本24亿元。废水集中处理,平均每家企业每月可节省处理成本超1万元,每年可为全市企业节约运营成本14.4亿元以上。
管理效能提升。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处理的模式,有效降低了企业落户、项目落地门槛,累积支撑全市10240个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条例》实施后,新增审批量提升18.68%,成为项目落地的关键路径。另外,2024年全市查处污水违法排放案件数下降幅度超过50%。
环境质量改善。全市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实现全面达标,39条重点国考断面一级支流实现消劣,24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53条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黑。
全国示范效应。集中治理模式易复制、推广性强,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并入选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例。厦门、南京等城市纷纷来莞考察,认为该模式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具有可推广的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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