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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10285-关于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1-09-26 10:15:20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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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治理作为最主要的战场,承担着到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五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等艰巨任务。四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全面提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7项,污水处理规模由258.5万吨/日增加到373.0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2300公里,加上早前已建成的1200公里主干管网,全市已建成污水管网达到13500公里,可以说已经构建起全市统一标准下,以片区各镇街为独立系统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国考茅洲河共和断面,石马河旗岭断面、东引运河樟村断面全年平均指标稳定消除劣五类,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断面、镇口断面也已于2020年11月实现消劣。
 
    据了解,我市在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搭建了市和镇两级指挥部,形成了高效协调处理机制,成效显著。在各镇街负责水污染治理工程具体管理工作的单位存在较大差异,有环保分局、镇水务建运中心、工程办,或者由镇指挥部直接管理,因此,需处理好工程建成后运行阶段的管理衔接问题。我们现场调研发现,管网及污水厂管理不够精细化,管网破损、、漏水和堵塞以及污水处理厂停产、溢流等问题时有发生,未实现全封闭、健康运行。
 
建    议:

   

   一、进一步完善镇街一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建设和管理关系,明确水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的管理单位,清晰掌握治污总体布局、运行状况,切实履行好对公共治污设施运营效果的管理。
 
    二、对已完成的治水工程全面排查,核查有效运行。充分认识“三分建设七分管”建设和有效管养的关系,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切实做好核查工作,确保已建成工程正常运行,发挥高效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监管。由于不同阶段对污染治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的差异,东莞也和全国不少地方一样,对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模式上经历了政府主导投资,充分吸收社会民营投资,国有规范化管理的不同阶段,也就造成了治污设施投资运营多种模式并存的现状,给规范统一监管的高效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障碍。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站作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应该也必须进行标准规范化的管理,统一进出水的监测,处理水量的计量,削减生活污染物效能和核算,以及计费付费的有效监督等内容,是行政主管部分应该对公众负责的基本要求。
 
    四、落实管网收集系统的有效管养。污水收集管网作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人体的血液静脉回流系统,收集每一个污水排放点的污染物,快速有效的将污染物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再让清洁复活的净水回到自然系统。因此,要求污水管网运营单位做好管道清道夫的工作,及时清流淤塞,及时发现和修复破损,同时还要有关键节点位置的水质监测预警,以保障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处理站健康运行。



部门答复:  


     东环函〔2021〕254号

  (A类)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02102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兰建锋、倪佳翔、曾传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建议》(第2021028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市水务集团意见,现答复如下:

  本提案就加强我市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污水管网运营管理,从标准化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经研究,你们所提到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且会继续完善。具体如下:

  一、不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管理

  (一)污水处理厂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四年来,我市加强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快速提升了污水处理能力,建立的市和镇两级指挥部的联动高效机制对项目管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对于污水厂管理不够精细化和污水处理厂停产、溢流等问题,我市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修编了管理制度。为满足现阶段我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要求,我局对《东莞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服务费支付办法》和《东莞市污水处理服务费审核工作规程》三项制度进行了修编,进一步完善了污水处理厂监管、服务费支付及审核工作。二是规范污水处理厂减产停产工作流程。为规范我市污水处理厂减产停产工作流程,印发了《东莞市污水处理厂减产停产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不同情况下导致污水处理厂减产停产所需执行的流程,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市水务集团为保证旗下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避免因突发异常进水导致停产、污水溢流等问题,制定了《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运营应急预案》(法定节假日前后及期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异常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污水厂应急管理能力。为做好污水处理厂应急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异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响应工作指引(试行)》,建立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式,明确各级部门职责,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生活污水处理厂异常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市水务集团也不断加强突发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积极引进行业前沿技术,如采购快速检测包、编制预警机制方案,并逐步搭建水质监控预警平台,保障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四是研究制定污水处理厂运营分级监管机制。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管分级监管工作方案》,对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为A、B、C三类,并对上述三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水平。五是完善指导性文件。我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大多依据国家、省级层面的规章制度,但规章条文中部分管理内容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对此,我局会同行业专家和企业经广泛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管理指南(2021年修订版)》,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参考。

  2.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

  我局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和专家巡查工作。每月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进行抽检(频率为每家4次以上);每季度开展一轮专家巡查。一方面督促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另一方面,针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同时督促污水处理厂按照专家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科学化管理水平。另外,不定期开展污水处理厂抽检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

  (二)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方面

  为了加强对全市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督管理,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东环〔2020〕116号),并会同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和各相关镇街(园区),严格按照其中的六项制度落实开展对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每季度组织专家对全市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巡查,针对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由属地镇街(园区)督促运营单位落实整改。二是每个月对全市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至少委托四次第三方水质检测。三是推进全市规模大于300吨/天项目的进出水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以强化对水质的监控,保障出水水质稳定。四是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家到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对运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各镇街(园区)每月至少对辖区项目进行一次现场考核打分。五是结合水质检测结果、在线监测数据及巡查考核结果,对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付费进行审核。六是每季度汇总全市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提升污水管网运营管理工作

  (一)污水管网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我市大规模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全市公共污水管网网络已基本建成,目前全市公共污水管网总长约1.3万公里,泵站250座,已委托第三方运营的管网约1.1万公里,其中市水务集团共承接0.8万公里。但是我市污水管网运营目前存在多头管理,多方运营,管理粗放等问题。主要体现在:1、部门职责不明晰,管网资产权属不一,导致管网运维多头管理,市镇行政管理不畅;2、多头管理导致多方运营,资金来源、分担方式、服务年限多元,无法实现统一标准化管理,增加管网运营管理难度;3、我市管网庞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人员不足,管网运维及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网运营和监管力不从心。

  (二)“一张网”运营管理措施建议

  我局提出了全市公共污水管网“一张网”运营管理工作设想,以“管运分离,统一运营,明晰责任”的原则理顺运营管理工作。具体建议措施为:一是明确职责。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运营单位的职责,按照管理需要配备管理人员;二是统一运营单位。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特许经营单位统一运营维护;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公共污水管网运营费用从污水处理费中列支,统一按市镇5:5比例分担,不足部分市镇财政补齐;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管网运营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理,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五是理顺资产权属。依法依规将管网资产权属统一转移至属地镇街,为后续行政管理奠定基础;六是强化信息支撑。加快建设运维管理、考核支付一体化的市排水(污水)管网信息系统。

  (三)目前管网管理工作进展

  一是我局于2021年6月就上述建议拟定了《关于全市公共污水管网“一张网”运营管理相关事项的请示》呈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定批复后开展污水管网“一张网”管理工作。二是我局正草拟污水管网运维“1+N”体系文件,完善我市污水管网运维制度顶层设计,其中1为纲领文件,即《东莞市城镇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N为配套文件,即东莞市污水管网运行管理规范、东莞市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标准、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办法、东莞市污水管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等细化支撑文件。三是由市管网公司积极推进“东莞管网设施管理平台”建设,目前管理平台已有功能包括:排水设施运行图、排水设施巡检养护、排水设施动态更新、水质监测、安全生产等,未来规划增加排口巡检、排水户管理、防洪应急调度、运维服务评分等功能。系统已录入污水管线约7356公里(其中污水管网4851公里、合流管网2505公里),现正通过开展全市排水一张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排水管网在线水位、水质监测方案计划正在部署中。通过管理平台的建设,将逐步打造城市排水“业务全流程、设施全覆盖、资源全方位”信息化管控体系,实现管网水质液位和排污去向可视化、追溯化,提升排水设施日常管养、问题处理、事件应急响应等效率和水平,落实“长效化”管理养护责任。四是由水务集团积极配合流域各镇街、市城建局等对已建管网收水效果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情况,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人员配置,并在原有巡查清淤设备的基础上,着手新增采购一批巡查清淤设备及检测仪器,进一步保障污水管网的快速清淤和修复工作。严格按照2021 年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加快开展全市污水管道监测系统监测布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继续按照各项制度规范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保障治污设施的稳定有效运行,为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贡献力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30 日

  (联系人及电话:申露文、罗道芬,23391145、2339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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