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279-关于补齐、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建议
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我市2016年危险废物申报产生量18.57万吨,2017年27.73万吨,2018年增加至33.42万吨。我市2018年产生危险废物单位10735家,产生量42.04万吨,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27大类。预测我市2020年、2025年和2030年危险废物的产生类别增加至30大类,产生量分别增至55万吨,67万吨和75万吨。
我市建成并投入运营以及在建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有13家(包括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至2020年底可利用处置我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24大类,能力可达60万吨/年,届时全市规划建设的危险废物焚烧能力可基本满足本市需求,但医疗废物处置、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填埋处置能力仍存在不足,涉及13个大类,约8.52万吨/年的缺口。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指出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我市须尽快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补齐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缺口。
建 议:
1. 尽早规划处理处置出路,补齐能力缺口
针对部分产生范围广的危险废物建立收集中转设施进行集中转移处置,其他产生量少、个别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直接委外处置。HW49其他废物中的废铅蓄电池(缺口2.3万吨/年)、HW29含汞废物(缺口0.0412万吨/年),产生来源多为社会源和家庭源,处置项目建设难度大,对周边环境要求高,建议不规划市内处置设施,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建立集中收集设施,再外转处置。
2. 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
首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能够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高起点谋划危险废物处置出路,减轻末端管控负担。另外,开展清洁生产能够从工业企业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利用水平。其次,推行工业绿色制造体系,打造循环经济,实现废物再利用,建立消耗少、污染轻、产出高、效益好的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这也是我市制造业深化的方向。
3. 完善危险废物收贮运体系
针对当前东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探索安全高效的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运模式,同时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依法开展中小企业源危险废物等集中收集经营工作。针对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不畅、处置困难的问题,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动协作,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实验室的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运输和处置。
4. 尽早启动东莞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选址建设。
目前,我市除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豁免类危险废物),其他填埋类危险废物均运至外市处理。考虑到随着外市填埋空间逐年减少,为保障本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外市势必禁止接收外来危险废物填埋。我市作为制造业大市,必须及早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危险废物安全填参考已建成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净库容按1.3吨/立方米计算,设计年填埋量6万吨,填埋20年来计算,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净库容需规划100万立方米,用地面积约150亩。埋场属于“邻避效应”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选址、建设阻力极大,建议由市政府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库容100万立方米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选址,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5. 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建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针对危险废物运输电子运单于转移电子联单未纳入平台管理的情况,依托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面纳入平台,对接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实现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构建危险废物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部门答复:
东环函〔2021〕271号
B类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02102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补齐、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建议》(第2021027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市危险废物申报产生量45.05万吨,涉及29个类别,综合利用处置量46.24万吨(包括上年底贮存量)。目前,我市有2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详见附表1),核准经营能力为27个类别共66.4万吨/年,其中处理处置能力56.74万吨/年(包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能力)。全市共有16类危险废物存在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总计12.76万吨/年。
二、对有关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规划处理处置出路,补齐能力缺口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完成《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编制,整体谋划,协同推进,初步构建全市固体废物全过程综合管理体系。以摸底核查为基础编制《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规划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全面优化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二是分类别规划补缺口措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主要有利用、物化处理、焚烧和填埋。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处理处置能力29.83万吨/年,目前已建成24.83万吨/年〔焚烧处置单元一期(3万吨/年)、收集暂存单元(0.03万吨/年)已投运、焚烧单元二期(3万吨/年)、物化处理单元(5.5万吨/年)及表面处理废物处置(13.3万吨/年)正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取证〕,剩余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预计年底前建成。项目建成后,全市除HW49和HW10等需由省内区域协同解决和国家统筹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外,基本无焚烧能力缺口。到2025年,完成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三期)项目建设,除HW49(废铅蓄电池)、HW29、HW23、HW31等需由省内区域协同解决的危险废物类别外,基本无利用能力缺口;完成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和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全市基本无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缺口。我市物化处理能力缺口较小,现有设施适当扩建HW08、HW49物化处理能力,除HW29由省内协调处置外,基本无物化处理能力缺口(缺口类别及能力补充方式详见附表2)。
(二)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
我市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一是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2018-2020年,分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315、429、567家,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超过160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三是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扶持支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要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四是推动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发动全市企业组织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2016以来,我市14家企业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华为终端评为绿色供应链企业,13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绿色设计产品,有效引导全市企业绿色化提升。
(三)完善危险废物收贮运体系
一是规划布局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点。《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研究报告中已探索建立满足我市需求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根据各片区实际能力需求,贮存点数量保持在11个以内,满足全市危险废物收集能力需求。
二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化管理。2019年9月印发《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主体责任、具体管理要求及监管部门职责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提供指导。印发《关于督促做好2020年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主动完成2020年度危废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我局联合市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优化收运模式,畅通处理处置渠道,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推动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
(四)启动东莞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选址建设
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危废填埋场选址,已经完成7个备选地块的现场详细勘察并选定2个备选地快,已形成初步选址报告,并于2021年2月8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我市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局便函〔2021〕623),2021年4月6日上午,万卓培副市长召开内部工作会议,我局正按会议要求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对项目选址技术支撑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函请自然资源局协助安排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五)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一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我市已印发实施《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基础信息清源清单,并根据源清单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数据审核管理。
二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开展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建设,计划通过增加AI智能视频监控、智能在线称重设备、GPS轨迹追踪、包装物二维码追溯、电子台账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运输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和可视化跟踪。
三是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处置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重大风险。督促涉铝镁粉、环氧化物等危险废物产废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废弃处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库贮存,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提升固体废物应急救援能力,由我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丰业、中普)承担涉固体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救援队由企业专业人员、抢险救援人员、环境检测人员、疏散警戒人员等组成,能指导并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火灾等应急事故。
三、其他工作措施
(一)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020年对我市19家经营单位、1930家重点产废单位和15304家其他产废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2020年,我市完成上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25306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21888家;2021年上半年,我市完成上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43957家(比去年提升73.7%),预计9月底完成全部约7万家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25292家(比去年提升15.6%),已基本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工作。
(二)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结合专项行动的方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涉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2020年共查处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90宗,罚款766.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2宗。
(二)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同开展我市1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核查,排查出18家经营单位63个存在问题并形成台账,由各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和指导属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根据核查报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管理建议进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防止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有问题的扩大化,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借鉴全国其他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具有东莞特色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实现“东莞智汇、城市无废”的美好愿景。
(二)推进信息化和第三方支持体系建立。完善我市固体废物信息化系统功能应用,进一步拓展我市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功能,实现各类台账电子化、关键节点视频监控接入、视频巡检、废物流转轨迹跟踪、监管任务派发等功能,做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可视化,切实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效率。
(三)持续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深挖细查违法转移、处理处置危废线索,查处一批涉危废案件,形成强力震慑。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引导产废单位将工业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推动我市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7 日
(联系人:尹健;联系电话:2339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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