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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10248-关于减排降碳,推动东莞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建议

时间:2021-09-23 16:06:56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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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提上日程,再次强调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在“十三五”时期,东莞碳排放强度下降超过25%,完成了省里下达的指标。但随着东莞GDP规模稳健增长,碳排放总量仍然保持增长,距离碳达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广东“十四五”规划明确,推动广东率先实现碳达峰。这表明东莞未来的碳空间逐步缩小,给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刚性需求带来挑战,减排降碳、低碳发展将成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工作。
 
    一、存在问题
 
    1.减排降碳推动力度有待加强。东莞在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市”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后,近两年对减排降碳工作处于按部就班阶段,要实现碳达峰的目标,政府接下来需加大力度推动减排降碳。
 
    同时社会各界对碳排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低碳技术的推广,无法让更多企业认识到低碳生产的重要性。
 
    2.对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宣传有待推广。早在2015年,东莞就成为了广东省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城市,2018年设立了碳普惠东莞运营中心,但市民对碳普惠了解的很少。而广东碳市场启动交易以来,莞企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不高。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对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宣传推广,没有使低碳理念深入到居民和企业当中。
 
    3.居民低碳生活观念有待提升。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碳排放量在不断增长。以交通来说,东莞目前汽车保有量341万辆,省内排名第二,但电动汽车占比极低,显露出居民低碳生活观念淡薄。

      

  二、建议
 
    1.大力推动产业升级,建设低碳化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打造低碳产业高地,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加速建设低碳排放或零排放的现代产业体系;制定低碳产业发展目录,加快发展低排放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软件开发等高端服务业;培育节能审核、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低碳技术广泛应用。加强碳排放管控,严格落实碳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预警制度;加大力度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提升清洁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加大推广低碳技术的应用和普及,重点加强对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碳排放大户的碳排放控制,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力、工艺装置及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碳排放量。
 
    3.引导控排企业参与碳交易,建立健全碳排放检测管控机制。东莞应引导控排企业积极参与到碳交易当中,激活碳排放交易市场和企业减排动力,鼓励企业生产中采用更先进的低碳技术,实现减排增效;建立完备的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机制,实现对碳排放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改进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同步,并制定履约机制及对控排企业的相关奖惩制度,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4.积极动员全民低碳生活,形成合力推进降碳减排。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组织好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将绿色低碳理念深入到所有生产者、消费者的观念之中;建立和完善产品碳标签制度,开展碳标签试点工作,尽快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计算标准,使碳标签成为生产者和居民的重要行为决策依据;推广和普及电动汽车等低碳生活产品,可运用低碳产品补贴等管理手段,引导居民自觉选择低碳产品;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节能减排降碳,比如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



部门答复:   

  东环函〔2021〕343号

  (B类)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0210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减排降碳,推动东莞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建议》(第2021024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相关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着力构建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为拥抱“30·60”低碳时代带来的技术红利,我市将全面贯彻实施《东莞市重点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东莞市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0-2035年)》,立足东莞产业发展基础和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新兴领域,推动谋划全市低碳产业、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路线。

  另一方面,加快建设以节能技改、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评估等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服务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节能升级。具体举措如下: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培育先进制造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加强节能降碳技术推广应用和创新发展,实施工业重大节能减排工程,加强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优化工业用能结构,推动工业“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推动对材料和废弃物的重复、持续、资源化再利用,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实施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碳排放评估,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盲目发展,避免“高碳锁定”效应。

  二、加快调整能源供给结构

  未来,我市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的“减煤、减油、增气、增可再生能源、调绿电”的能源工作部署,结合东莞能源结构现状和安全保障要求,统筹加快推进造纸行业自备电厂煤改气,抓紧落实沙角电厂等煤电机组服役到期按时关停退出,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小散锅炉。努力扩展上游气源资源,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鼓励推广屋顶光伏,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应用,同时加强油品行业监管,对“黑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进能源与数字化、信息化融合,加快综合能源、智慧能源应用推广;大力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系统抗风险能力,强化能源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和产业,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三、持续推进碳交易、碳普惠工作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令)、《广东省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市对32家控排企业(电力、水泥、造纸行业)进行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10家电力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接下来,我市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市碳交易工作,引导控排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

  积极推进碳普惠校园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绿色低碳发展事业推向新高度的重要行动。目前我市在东莞市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麻涌校区开展碳普惠试点,逐步探索减碳量化、商业激励、政策鼓励的经验做法。

  一是我市从“数据可获取”、“低碳基础较好”、“低碳气氛容易营造”方面考虑,选取东莞市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作为碳普惠校园建设试点开展东莞市碳普惠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了东莞市碳普惠系统平台、开发完成低碳行为减碳量量化方法学、建立了低碳行为数据对接方案、确定了低碳激励方式等工作,搭建了碳普惠制度基本框架。

  二是按照校园建设方案与校园学生宿舍水电的数据对接工作,核算出全校宿舍的水电碳排放情况;组建“创客空间”参加省级创客比赛获得金奖,组织开展了多次“中小学低碳环保义教活动”;建立起与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莞工青年”等部门的合作关系,基本能够保障校园的日常宣传和学生团队的换届运营机制。

  三是继续深化东莞市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碳普惠校园探索工作,并挑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麻涌校区作为碳普惠校园经验复制和推广的试点,推广内容包括师生碳普惠积分奖励机制、建立学生低碳创客空间等。

  四、积极宣传全民低碳生活,努力营造低碳氛围

  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统筹推进全链条监管,鼓励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材料、物流器具,推动公共机构示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非塑制品。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引导节约减量。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充分发挥商圈吸纳人口和就业的潜力,构建功能混用、公交导向、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城市布局。坚持城市跟着轨道走,结合轨道微中心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将居住、就业和公共设施等相对集中于轨道交通枢纽和站点周围,并配合土地混合使用和宜人的步行环境设计,营造出人性化的就业居住空间,实现15分钟生活圈,打造低碳生活模式。持续推动建筑低碳化,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新建建筑实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在“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的过程中运用低碳化改造,强化建筑节能监管。

  五、下一步计划

  《东莞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将根据各领域历年碳排放清单结果,结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修改完善碳排放预测模型,科学提出东莞市碳排放达峰路径,明确提出各领域节能减碳具体措施,汇总编制完成《东莞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根据达峰目标任务,围绕本地区达峰要求,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出发,提出促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及农村农业等重点领域降碳的政策与行动,形成本地区的碳达峰方案。通过识别谋划储备一批可实施运行的项目,助力达峰进程:一是组织开展重点工业领域的节能降碳工程试点示范,二是实施电动汽车、氢燃料汽车等低碳交通示范工程,三是开展低碳试点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四是推动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五是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建筑、消费、生态等多领域技术措施的集成应用、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支持光伏玻璃等绿色产业项目的引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通过财政资金奖励的方式深度挖掘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重点针对:生产稳定而节能量大或产值增长而单位产值能耗降低明显的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开展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参评能效领跑者单位;以及超额完成区节能目标考核的园区。通过政策引导工业企业实施电气化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俊贤,233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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