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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10188-关于加强排水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建议

时间:2021-09-23 15:50:34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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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东莞市全面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全市治水基础设施基本补齐,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厂处理能力全面提升,污染物大幅削减,四大国考断面水质改善明显。
    但随着治污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治污基础设施运维和管理水平并未同步提升,导致污水进入河道影响水质稳定达标。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网淤堵、破损现象频繁发生,污水处理厂设备老化、仪表缺失、维修不及时、高水位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污水基础设施运维不规范、不到位,导致污水溢流、直排问题时有发生;三是排水户擅自更改污水接驳管网、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等问题;四是工业废水或油污废水偷排进入污水管网、未经审批擅自增设河道排污口等问题;五是新建住宅、居民楼、工厂及商业楼宇等项目排水设施无审核验收,污水常私接乱排。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排水管理和执法工作有待加强,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管理体制有待协调,考核奖惩考核机制有待建立,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规范运营意识和能力较弱,排水户规范排水意识明显不足,对排水许可证申报积极性不高,新建小区或楼宇存在不规范排水问题。

   



建    议:

   



  建议要全面加强排水管理和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树立全新的执法观念,完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率,使排水管理和执法工作更具成效,切实为“十四五”河流长制久清提供保障。
 
    (一)明确责任主体,做好排水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新建项目排水设施建设及验收监管责任,避免存在监管空白导致私接乱接,最后由政府为其“埋单”。二是市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做好排水许可工作。三是明确各镇排水设施管理部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尽快开展排水执法工作。
 
    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规范开展排水执法工作。一是对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破坏排水设施、不按照规范运营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的主体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对不主动申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下达书面告知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规范排水并申领排水许可证。三是严厉打击违反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内容排放污水的行为。
 
    (三)提升排水管理和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对关于城镇排水管理法律标准的深入学习,定期进行正规、专业的培训,提高执法效率。
 
    (四)形成依法排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对排水管理法律法规、排水设施运营相关信息的宣传,提高居民规范排水、爱护排水设施的意识,不擅自改动和接驳管线,不倾倒污水至雨水箅子、雨水井,不丢弃垃圾和废渣等至排水管。对执法案例进行宣传,对违法排水的排水户起到震慑作用。
 



部门答复:

  东环函〔2021〕325号

  (B类)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0210188号提案答复的函

陶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排水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建议》(第2021018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水务集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排水制度,提供政策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印发了《东莞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截污控源、减污限排、建管并重的思路,依法推行排水许可证制度,强化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和雨污水错混接整改,促使尽收污水、力挤外水,实现污水不直排入河、雨水不入厂,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共核发排水许可证23583家,其中核发重点排水户4102家,核发一般排水户19481家。


  另外,为加快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效能,我市正研究制定《东莞市五类重点排水户污水排放管理工作方案》,规范五类重点排水户(农贸市(商)场、餐饮业、洗(修)车业、美容美发与洗浴、建筑工地)排水行为,推进五类重点排水户污水规范接入污水管网,依法打击污水违规排放行为,确保污水管道畅通运行,雨水管道无污染物集聚,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实现河涌长治久清。


  (二)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在完善全市市政道路雨污两套管网系统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排水地块内部源头雨污分流改造,累计完成改造地块5517个,暂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地块,统一以小总口的方式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全收集。推进全市管网信息平台一张图管理,目前已基本完成基础数据的统计,并完成东城街道、沙田镇、樟木头试点建设,正加快推进管网资料整理、入库工作。

  二是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全市累计建成并投运60项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376万吨/天,启动13项污水处理新扩建工程,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5万吨/天。以实现污水处理“两转变、两提升”为原则,印发《关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落后镇街领导包干工作的方案》,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整改。2021年1-5月,全市污水处理厂BOD进水浓度为100.36mg/L,对比去年同期提高25.87mg/L,污水收集率为67.98%,达到年度目标。

  (三)明确污水管网一体化运营工作

  2017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东莞市污水管网一体化运营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污水管网一体化运营维护维修服务绩效考核方案》《东莞市污水管网一体化运营维护维修服务费支付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市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质量,全面推进我市镇街截污主干管网及市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的维护、维修、整改工作一体化运营。

  为加强对我市污水管网运营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东莞市污水管网第三方现场巡查考核服务项目”,通过采购第三方巡查服务单位,开展对全市污水管网运营维护、维修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明确我市各部门排水管理职能分工

  2020年6月18日,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东水务〔2020〕124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其中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是我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市水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雨水)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污水)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属地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监督和指导。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另外,《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规定了排水设施接驳现场核查工作负责部门,其中各镇街(园区)污水主管部门对排水户接驳入管方案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审核意见。在排水接驳设施验收阶段,各镇街(园区)污水主管部门对排水户是否满足接驳等情况进行验收,满足验收要求的,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五)推进排水执法工作

  近年来,我市通过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完善排水执法工作指引。其中,2020 年印发的《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城市排水管理体系,明确主管部门职能,依法规范各类排水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排水户排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不按相关规定排放的排水户,依法采取限期整改、限产限排、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

  另外,为进一步推动排水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正研究制定《东莞市排水执法指引》,包括对以下违法内容作出规定:(一)在雨污分流地区,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责令整改,罚款;(二)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三)未取得排水许可,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补办排水许可,罚款;(四)未按排水许可要求排放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通报;(五)从事危及污水设施安全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罚款;(六)擅自破坏、拆除、改动排水设施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罚款。(七)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报告,未对污水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巡查、抢修,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2021年,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做好排水(雨水)管网接驳、拆除、迁移及临时占用排水(雨水)设施巡查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其直属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做好排水巡查、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雨水管网的检查,规范雨水排放管理工作。

  (六)污水管网维护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区污水厂配套管网和全市截污主干管网的维护、维修等工作由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实施。目前,已纳入污水管网一体化运营的管道1164.68km、泵站44座。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维护。包括管道沿线巡查、开井检查,泵站24小时值班,确保检查井防坠网和井盖完好无损,管道流水畅通,已累计安装防坠网7416个,累计更换井盖5606个,累计清疏管道约1954.1公里,检验水样16656次。二是加强维修整改。对破损或损坏的管道或设备进行维修,发现问题马上安排修复,简化维修流程。三是建立污水管网GIS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已完成系统初步开发建设和测试工作,导入管网长度21131公里(含雨水管网)。较好地实现了市政府“确保截污管网运营的整体性,加快维修进度,实现权责统一”的目标。

  (七)加强群众排水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5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排水户的一封信》,呼吁全市各排水户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生命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决抵制各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配合污水排放规范化管理工作。同时,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生息环境。2020年5月份、12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开展以排水许可为主题的培训宣讲会,对我市排水许可要求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加强各镇街(园区)业务水平,提高各排水户业务能力,加强群众排水意识。

  市水务局结合排水防涝工作实际,分三类开展排水宣传。一是编印了《东莞市排水防涝重要文件汇编》,指引基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理解上级文件要求、掌握工作情况并迅速推进工作;二是录制排水防涝宣传音频,设置排水宣传展板,开展排水应急抢险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爱护排水设施的意识;三是编制易涝点整治画册,直观展示全市易涝点整治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近年来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速进逐步加快,但是目前截污管网“最后一米”仍未完全打通,现状已落实雨污分流改造的地块成效不佳,全市雨污分流比例仍然不高,雨天易发生溢流。雨污管网混接现象仍普遍存在。

  二是运维管理仍处在不足。污水管网一体化运营维护过程中普遍存在工业污水、废渣偷排进污水管道的现象。外水影响较大导致高水位运营,截污主干管网运行年限长,易破损,泵站设备老化严重。

  三是污水处理效能偏低。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能力仍存在区域性缺口,一体化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益偏低,东江下游片区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污水收集率不高等问题制约着治污效果。

  四是排水执法工作未开展到位。目前仍未有效开展排水执法工作,排水执法工作推进力度仍不足。根据我市排水许可证开展情况,需有后续强有力执法手段对排水户排水进行监管,才能保证排水许可工作发挥长效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一是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推进各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及水生态五期工程已建成管网在年底前完成验收、移交、通水,全面完成排水单元地块与市政雨污管道错混接改造、截流井、收水口和暗渠等整治,彻底完成市政道路雨污两套排水系统的构建,实现全市污水管网封闭运行。继续排查并完善源头污水收集漏洞,推动集雨面积较大排水户单体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居民区、混杂区的改造,加快排水户源头雨污分流和接驳入管,进一步提高雨污分流覆盖率,实现雨、污两套排水系统独立、健康运行。建立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运维机制,确保污水管网系统健康运行。

  二是着力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继续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缺口,推进完成13项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规模84.5万吨/日。抓紧实施“一厂一策”溯源整治,9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升泵房高水位问题整改、解决主干管网高水位及河水倒灌口问题,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动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逐步提升至100mg/L以上。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全市分散式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监管。

  (二)加强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开展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一是督促管网公司加强管网排查工作,防止工业废水偷排进管,加强与环境执法部门的联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环境执法部门。二是针对外水影响较大导致高水位运营、截污主干管网投入运行年限长易破损、泵站设备老化严重等问题,我市计划开展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并率先在大朗、常平进行试点,目前该工作正积极推进中。

  (三)研究推进全市工业废水入管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东莞市工业企业废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评估工作指引》,目前正持续推进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评估工作。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者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快排水执法落地,指导开展排水执法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排水执法指引。梳理明确我市排水执法主体,明确排水执法权限。结合排水许可证发放情况,加强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企业排水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切实规范企业排水管控,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二是推进排水巡查、监管工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区域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检查要求、重点目标和具体任务,查清纳管情况及预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通过专管员服务项目,开展排水户雨污分流巡查。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上门服务、现场督促、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若发现违法排水行为,各级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城管部门按照职能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强化考核,落实监管。市水务局正研究制定《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编制工作,明确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流程,并将总结市、镇两级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巡查、监管等相关工作经验,编制形成《东莞市水务局排水巡查、监管制度》,明确排水巡查、监管范围、内容和具体流程,为基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开展排水执法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依据。

  (五)加强宣传,保障排水治理成效

  一是结合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持续开展排水许可现场核查工作,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水量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影响力,约束排水户污水排放行为。二是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巡查、举报偷排污水或乱倒废弃物等各类危害水体的违法行为,研究制定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三是利用媒体,加强宣传与信息公开,推广规范排水的典型案例,向业主宣传合规的排水行为对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意义,逐步改善业主的排水观念与习惯。同时,对拒不整改的排水户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敦促整改,震慑违法排水的排水户,营造依法排水的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欧阳海;联系电话:233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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