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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50136-(谢岗)-关于加强对六类排水户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5-10-13 15:44: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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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类排水户,包括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农贸市(商)场、餐饮业、汽车美容装潢行业及一体化洗车场、美容美发与洗浴、建筑工地等,由于其特定的业务特性和较大的污染排放量,成为排水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虽然已有相关的排水户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排水户的自我管理能力不足、违法排污行为频发等。因此,加强六类排水户的管理,对于保障城市水环境安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六类排水户管理制度

  建议市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针对六类排水户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排水户的排放标准、预处理要求、排放许可申请流程等,确保排水户在排放污水前能够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并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二、加强排水户的自我管理能力

  鼓励和支持排水户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等设施,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同时,加强对排水户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强化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

  建立健全排水户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对六类排水户的巡查和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部分省市对乱排餐饮污水的餐饮经营者,依据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立案处罚。

  四、推动六类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

  建议针对六类排水户中存在的雨污混流问题,积极推动其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确保雨水和污水分别收集、分别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五、建立六类排水户名录和定期公布制度

  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六类排水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名录中排水户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其排放行为符合规定。

  六、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鼓励和支持六类排水户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质量;推广成功的排水管理经验和做法,为其他排水户提供借鉴和参考。

  七、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

  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如生态环境部门可以与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城管部门等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六类排水户的管理工作。

  八、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鼓励公众参与六类排水户的管理工作,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监督排水户的排放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加强六类排水户的管理是保障城市水环境安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推动六类排水户的自我管理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更是个中有力推手。




部门答复:

  A类

  东环函〔2025〕53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136号建议答复的函

蔡俊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六类排水户管理的建议》(第2025013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落实职能,优化机制,全力推动六类排水户整治工作,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河湖水生态功能。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排水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为持续性解决我市城市内涝和水污染等问题,我市于2020年先行印发实施《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东水务〔2020〕124号)《东莞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东环〔2020〕103号),并在总结《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成效基础上,于2022年4月启动《东莞市排水条例》立法工作,拟通过立法监管,将排水管理工作贯穿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同时将各类新建项目公共排水设施方案审查纳入法定程序,在逐步消除我市现有易涝点和黑臭水体的基础上,巩固雨污分流治理效果,扼制违法排水行为。当前,《东莞市排水条例》立法工作已列入市人大2025-2026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的东莞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小组,已完成省内外调研和《东莞市排水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形成报批稿。

  (二)明确六类排水户工作指引

  2021年起,我市先后印发《东莞市五类重点排水户污水排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东水治现〔2021〕13号)、《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2022年六类重点排水户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东水治现〔2022〕5号)等文件,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推动六类重点排水户全部按规范建设预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后按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提升污水预处理设施效能,确保市政污水管道畅通运行,雨水管道无污染物集聚堵塞,杜绝污水直排河涌行为。开展东江下游六类排水户攻坚工作,试点推进东江下游片区六类重点排水户。

  (三)开展全市排水许可工作,推动排水许可监管管理

  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2023年11月修订印发《东莞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推行排水许可制度,推进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污水入管分质管理,实行持证排水,保障城镇排水系统安全。提出依法推进排水监督管理要求,督促加强对排水单位的排放口设置、连接管网、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结合排水户分级分类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

  (四)明晰汽车美容装潢行业经营清单

  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日常监管主要由各镇街(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能负责辖区一、二类及三类含“汽车美容装潢”专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配合管理工作,梳理辖区汽车美容装潢维修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督促巡查,加大检查力度,积极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情况。截至2025年3月底,我市共有机动车维修企业10436家。其中,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58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671家,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9707家。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列入六类排水户范围的汽修企业主要为一、二类及三类含“汽车美容装潢”专项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共有4556家。

  (五)推进垃圾处理设施监管

  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生活垃圾焚烧厂精细化运营规范》,严格要求全市环保热电厂按有关规定做好废水收集处理工作。二是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印发了《东莞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运营监管考核办法》《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运营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明确我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各项运营管理规定,要求设施项目完善环评和排污排水许可手续,指导设施项目建立健全厨余垃圾处理废水、废渣等各类运营台账,全面规范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秩序。通过实施“一站一册”“一月一报”等工作机制,督促运营单位持续做好日常运营管理,不断提升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水平。

  二、重点举措及成效

  (一)推进六类排水户试点工作成效。2022年,我市推进东江下游六类排水户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2年底,东江下游片区15个镇街共计上报完成80511家六类重点排水户,完成率100%,其中,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完成8386家(其中垃圾中转站255家)、农贸市场993家、建筑工地339家、餐饮业57434家、汽车美容装潢行业及一体化洗车场4056家与美容美发及洗浴9303家,精细化推动了我市从市政道路到居民商户住宅楼的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二)推动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东莞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共核发排水许可证41643家,其中核发重点排水户7915家,核发一般排水户33728家,有效规范了排水户污水排放管理,助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及提质增效工作。

  (三)规范汽车行业治理。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近年来依职权严格打击汽修企业违法经营行为,2022年至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机动车维修业户违法经营案件分别为:287宗、255宗、207宗。交通运输部门主要以督促企业整改为主,并积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确保有关汽修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提升农贸市场行业治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排水户管理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全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积极配合,认真梳理全市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并按职能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大检查力度,对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污染环境的行为,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情况。2024年以来,累计督导检查农贸市场13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并将发现的污染环境的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置。

  (五)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数智”管理为抓手,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结合“上线+线下”的检查方式,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设施运营监管工作。一是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厂方的中控系统,并把重点作业区视频、车载定位、地磅数据等信息,对接我市雪亮工程、市数字城管平台和地磅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和集中式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精细化监管。二是对生活垃圾和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日常检查及月度考核工作,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规范运行。三是对分散式厨余处理设施开展全覆盖的实地检查,并不定期会同环保部门开展联合实地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反馈属地主管部门,压实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其立行立改,规范化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六类排水户排水行为监管

  下来,将加快实施排水户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及雨污管网正确接驳,加强排水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维护管理,确保污水管道畅通运行,雨水管道无污染物集聚。一是开展新、改、扩建项目雨污分流落实情况抽查行动,对近三年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的雨污分流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针对老旧建设项目的雨污分流落实情况,继续压实属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二是对六类重点排水户抽查发现的问题销号式管理整改,并要求镇街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三是加快六类重点排水户未完成工程进度,特别是农贸市场品质提升项目以及未按要求改造的垃圾中转站,避免“旧账未清,又添新账”,动态整治新增六类行业的排水户,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二)细化各行业监督管理

  一是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交通运输部门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污水排放要求,完善工程施工污水的排放处理设施,禁止乱排乱放行为,同时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对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督促指导力度,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依职责持续开展六类排水户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结合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处理经营户随意倾倒、露天摆放生活垃圾,农贸市(商)场、临街餐饮经营场所、汽车美容装潢维修业及一体化洗车场向场所外道路、公共场所泼洒污水行为进行处理。通过宣讲法律法规劝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教育、警告,督促自行整改清理向路面泼洒的污水。

  (三)推进排水立法进程

  进一步细化完善《东莞市排水条例》里排水户分类管理的相关条款,并加快推进立法进度,使全市排水行业管理有法可依。加快推进《东莞市排水条例》立法进程,细化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建设项目雨污分流方案审核到验收环节,理顺各职能部门关系。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四)持续核发排水许可工作,推进源头规范排水

  一是持续开展排水许可核发工作,加强宣传及信息公开,对新建或仍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督促前来申报。做好审批流程及双公示规范化管理,避免出现数据错报、迟报现象出现。二是对已审批的排水许可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形成便于查阅、便于执法检查的材料。三是研究推进排水许可证电子证照工作,减少企业纠纷,提高办事效率。四是研究推进排水监管执法工作,对环境信访、河涌水质异常等线索反映的涉嫌违法排水问题进行排查,依法查处雨污混接、不按规定把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或不按排水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未取得排水许可向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

  (五)推进排水管理智慧化建设

  推进“排水一张网”运营管理,加强对我市排水户的监管,后续将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采取软件技术革新、加强智慧化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发挥既有排水行业数据效益,推进排水行业精细化管理。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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