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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40197-(石碣)-关于雨污分流的建议

时间:2024-11-20 17:29: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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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由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碧水保卫战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东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东莞市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构建更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全市水环境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我市采用雨污合流方式仍然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导致在雨季时,大量雨水混入污水中,使得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压力和排涝泄洪压力大增,处理效果下降;在暴雨期间,导致污水溢出河涌污染环境。此外,由于部分老旧小区并未实现雨污分流,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因此,推动我市雨污分流工作迫在眉睫。

  二、案据

  一是污水管网效能较低。我市近年来建设了大量的污水管网,已基本建成完善的管网系统,但是排水户的“最后一米”接驳工作开展较慢,未能真实发挥污水管网效能。

  二是环保压力大,影响河涌水生态。目前全市仍以末端截污为主,雨季时雨水与污水混合,经常由于发生污水管网过流能力不足,导致污水溢流河涌的情况,严重污染了水体,影响了生态环境。

  三是资金压力较大,改造进展缓慢。虽然我市已经启动了一些雨污分流项目,但由于各镇街财力压力较大,改造进展缓慢,无法有效提升污水收集治理效能。

  三、建议和措施 综上所述,为改善我市的环境状况,助力推进全市雨污分流工作,建议:

  (一)加大投入补贴,推进改造。市政府应加大对镇街雨污分流工程的投资补贴力度,建议参考2021年修订版最高奖励标准污水管按300元/米给予资金奖励;新建的雨水管按每米实际工程造价的50%且不超过300元/米给予资金奖励;需要建雨水和污水两套管的(按新建管道路由长度计算) 按300元/米给予奖励,补贴范围建议包括埋地管和接户管,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最后一米”攻坚工作,助力镇街加快改造进度,尽快实现全市范围内的雨污分流。

  (二)严格监督,优化设计。对于新建项目,应在设计阶段就考虑雨污分流,住建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拟建工程在审批、监管、验收等阶段要求建设单位做好雨污分流工程,以提高污水收集效率。

  (三)完善法规,规范管理。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规范雨污分流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雨污分流的排水户进行处罚,以此来保证雨污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政府应加强对市民的环保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让市民了解雨污分流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雨污分流工作中来。




部门答复:

  B类

  东环函〔2024〕175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衬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雨污分流的建议》(第20240197号)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

  进雨污分流改造,取得一定的成效。全市共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地块9929个,推进污水处理考核任务指标“污水集中收集率”与“BOD规模占比”均实现大幅提升并居全省前列,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71.9%,较2020年提升12.44个百分点,达省定“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任务目标,2023年BOD规模占比达54.69%,排名全省第三,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实现了质变,优良比例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二、针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雨污分流投入补贴、严格监督雨污分流工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等有关建议,我局已先行开展有关工作。

  (一)延续雨污分流改造资金奖补政策。根据《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2024〕1号)精神,原则同意延续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的市财政奖励资金政策。目前,已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管网分流改造的市财政奖励资金请款要求和程序(2024年修订版)》,并经2024年6月11日市政府十七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针对经上级部门现场核查效果合格后的雨污分流管网,污水管按100元/米给予资金奖励;原有合流管道保留作为污水管道,新建的雨水管按50元/米给予资金奖励;需要建雨水和污水两套管的(按新建管道路由长度计算)按100元/米给予奖励。

  (二)优化管网建设监督机制。一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全过程审查工作的通知》(东环〔2020〕85号),提供制度保障,全面加强建设项目雨污分流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管,确保设计阶段落实雨污分流的规范和政策要求,施工及验收阶段确保项目雨污管网与市政雨污两套排水系统准确、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市住建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有关要求,一是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建设项目于设计阶段落实雨污分流的规范和政策要求,并与市政雨污两套排水系统准确、有效对接,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使用;二是进一步严抓雨污分流施工质量,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发现雨污分流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立即改正;三是在抽查竣工资料时,要求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供雨污分流工程相关情况的,资料抽查不予通过,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四是明确竣工验收有关要求,竣工验收小组应检查雨污分流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

  (三)完善法律法规。目前市水务局已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东水务〔2020〕124号),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市水务局已启动《东莞市排水条例》立法工作,预计作为2024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通过立法途径推动排水管理及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已制定《东莞市建筑雨污分流(补充)及地块排水接驳改造工作手册》宣传册,科普雨污分流有关各种知识,同时,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和各镇街(园区)还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工作,邀请行业专家,不定期举办会议,开展现场交流,宣传雨污分流先进经验,推广正确的排污方式,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有关工作。按照《东莞市雨污分流巩固推进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工作安排,结合城市更新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雨污分流整治工作的落实。持续推进剩余未完成地块的雨污分流改造,不断提升雨污分流地块覆盖率,2024年底前新增完成不少于390个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雨污分流改造督导机制,以“雨水口无污水排放、污水管无雨水混接”为核查标准,推动现有雨污分流系统巩固、提升。

  (二)持续优化排水管网系统维护管理。强化全市雨污排水管网一盘棋管理,继续推进公共污水管网“一张网”特许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运营单位、制定运维服务量化标准和管理考核机制等方式,提升运维规范化水平。建立测绘、检测、排查、设计于一体的“四位一体”雨污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机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各类排水管网安全畅通、长效运行。探索制定居民住宅地块雨污分流日常管养维护支持方案,逐步实现排水管网全过程管理。

  (三)强化雨污分流工程监督管理。督促各镇街(园区)在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管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管网的管材、管径、管长等质量和工程造价的监管,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市住建局等部门持续加强建设项目雨污分流管网设计施工审查,确保红线内雨污管网建设到位,与市政雨污管网接驳到位。市水污染现场指挥部要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竣工验收监督,对已验收的雨污分流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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