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40256-(东城)-关于大力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的建议
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各镇街加大投入,大力开展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较高标准的污水收集及处理体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水污染和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但是,目前我市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一是从末端污水处理能力缺口仍较大;二是污水收集源头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对河涌治理成效巩固影响巨大。如在西平水库整治过程中,因部分地块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老旧小区未实施雨污分流等,导致西平水库整治成效如水中浮萍,难以巩固;楼盘小区和老旧小区尚未有监管主体或者执法主体去督促其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推动。
对此,建议
(一)在污水设施建设方面。1.建议加快全市污水一张网建设,打破污水收处行政区域界限,推动污水设施互联互通,做到水量灵活调度,提高对冲击负荷的适应能力,同时解决污水处理厂检修期无备用负荷等问题。如,光明同沙片区污水引入温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项目,根据项目方案需新建污水管经寮步镇输送至温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同时在寮步镇预留污水接驳井供寮步镇污水接入,有利于实现东城街道和寮步镇污水设施的互联互通,但由于涉及寮步镇的用地问题,项目推动受阻。
2.建议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全市污水系统运行能力分析,对重要区域的污水主干管道进行扩容改造,解决主干管网长期高水位运行问题,增加污水主干管道的预留空间,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
(二)在雨污分流改造方面。1.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改造立管改造以及商住区、公共建筑等的雨污分流改造。2.建议市层面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或下达硬性指标推进楼盘小区、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工作等,并明确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督促落实。
(三)在重点河涌治理方面。建议市加大财政支持或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推动重点河涌治理。目前黑臭水体治理有了更高标准更高要求,要坚持“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综合治理思路,基本实现小雨停后无黑臭。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开展治理,镇街级财政压力过大。
部门答复:
B类
东环函〔2024〕103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256号建议答复的函
袁柱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的建议》(第20240256号)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为目标,不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污水处理缺口,同时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雨污分流,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63座,污水处理能力388万吨/日,此外,在运营的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0座,处理能力33.10万吨/日。二是雨污分流改造成效明显。全市共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地块9794个,地块数量完成率达73.5%,推进污水处理考核任务指标“污水集中收集率”与“BOD规模占比”均实现大幅提升并居全省前列,2023年BOD规模占比排名全省第三,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实现了质变,优良比例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二、针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对于您提出的“加快全市污水一张网建设”“推动污水设施互联互通”“污水主干管道进行扩容改造”“加大雨污分流财政资金扶持与工作指引”“加大重点河涌治理”等有关建议,我局已先行开展有关工作。
(一)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市公共污水管网建成总长度超1.51万公里,且均已投入使用并移交运维管理,基本保障已建污水管网设施的健康运行。同时,针对各时期建成的公共污水管网,我市积极推进由统一单位实现专业化运维,目前已移交市水务集团统一专业化运维的管网超10000公里(约占全市2/3),对管网系统性开展巡检,做到及时维护、修复和维修,并逐步推进管网信息化管理。
(二)推动污水处理设施互联互通。目前,我局已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50号文件要求,对已建及后续谋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开展调研,针对已建污水处理厂联调联控、跨区域调水工作进行调查分析。其次,关于光明同沙片区污水引入温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东城街道已与寮步镇完成初步对接,双方一致同意推进污水处理厂联调工作。根据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2024年第三期工作例会会议纪要,已通过了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与东城温塘污水处理厂联调的方案。
(三)污水主干管网扩容改造。目前,我市已启动东莞市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主要针对已发现的、影响主干管输送效率或存在较大质量隐患的管段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提升污水管网约104.7公里(含改造高风险管段及改造路由异常管段),泵站改造及扩容共9座,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4.5亿元。2024年4月28日,东莞市截污主干管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取得了市发改局立项核准批复,同意实施,代建单位市城建局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招标工作。
(四)延续雨污分流改造资金奖补政策。根据《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2024〕1号会议纪要,已原则同意延续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的市财政奖励资金政策。目前,有关部门已草拟《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管网分流改造的市财政奖励资金请款要求和程序(2024年修订版)》报市政府审议。
(五)补助重点河涌治理工作。此前,市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在重点河涌方面对有关工程建设进行补助,完成对12条黑臭水体项目的奖补,共涉及奖补资金4517.96万元。下来,我市将针对建成区124条河涌以及寒溪河、东江下游其他河涌开展整治工作,持续提升重点河涌水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下来,继续推进公共污水管网“一张网”特许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运营单位、制定运维服务量化标准和管理考核机制等方式,提升运维规范化水平。二是推动污水处理设施互联互通。根据调查分析各流域的实际情况,按照“富余缺口相互调配”原则,开展联控运营和饱和度平衡工作,推进属地镇街落实光明同沙片区污水引入温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三是推进东莞市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实施,跟进项目进展,配合市城建局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四是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奖补资金激励效能。待市政府批复后,印发实施《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管网分流改造的市财政奖励资金请款要求和程序(2024年修订版)》,并制定工作方案,将市级补助标准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考核标准挂钩。五是持续巩固提升重点河涌水质。推进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16条重点河涌整治项目)开展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工作,同步谋划建成区124条河涌整治项目,不断提升全市河涌治理水平。同时,市财政也将针对河涌的截污管网内容按现行政策给予分担。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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