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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20075-(东城)-关于加强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问题的建议

时间:2022-09-19 17:12: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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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数量屡创新高,污染防治压力日渐攀升。截至2021年6月,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申报企业共46355家,本年度产生量669.8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的主体数量大,废物数量多,统一规范治理时间短,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控制情况仍然非常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产废企业没有全覆盖。工业企业申报主要是企业的自主行为,除了依靠政府大力宣传和大规模排查摸底以外,还是要依靠企业自主申报,这难免会存在部分“漏网之鱼”,出现本来应该申报工业固体产废的企业没有自主申报或年度申报为0的现象。

  2、回收车辆没有全监管。虽然现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保企业已陆续成立,但是大部分在回收处理过程中都存在收运车辆缺失监管的情况,“路上”监管力度宽松,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在非法转移的风险。

  3、回收过程没有全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回收的始末并没有要求做到全程记录,在固废回收到固废销毁的全过程没有做到闭环管理,处理企业并没有一个强制性的要求标准和引导,导致很多时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事倍功半。

  4、产废企业没有全规范。相关职能部门在查处一般工业固废的过程中过于将关注点落在环保企业回收过程,对固废的前期监督及最终去向缺位。目前有部分产废企业通过签署“阴阳合同”规避环保相关部门查处,并私自对固废违规转移处理等。

  为此,根据《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的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产废企业基本情况的排查摸底。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登记摸底,加强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建立,将工业固体废物的治理回收要求和企业的登记创办相结合,逐步做到产废企业数据全覆盖。

  二是加强工业固废收运车辆监管。参照现有生活垃圾专用运输车辆标准和危废运输管理的相关要求,将工业固废运输车辆收运作业情况纳入环保系统管理,要求收运车辆按照GPS监控设备,保存收运作业期间的GPS行车轨迹,从而杜绝运输司机非法转移和倾倒固废的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回收处理流程全过程视频记录监管。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出台管理规范,要求固废收运暂存单位构建从产废企业到收运暂存单位,以及收运暂存单位到末端处理单位的全流程视频监控体系;监管部门定期上门检查落实情况,打通固废溯源和追踪渠道,从而堵塞收运暂存单位违规回收和非法处置工业固废的行为。

  四是加强回收站点监管。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经济发展局,加强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站点)的监管。经了解,现有绝大部分没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参与工业固废非法回收,导致难以监管固废去向,建议执法部门一经发现非法回收工业固废的个人及单位,给予取代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是探索建设社区工业固废公用暂存点作试点。针对平时一般产废量不大的企业,考虑现行厂区存放的不规范问题。可选取1个社区(片区或园区),探索建设标准化的工业固废公用暂存点,由属地镇(街)有资质的暂存单位进行管理,不间断地为产废企业提供有偿服务,从而解决企业不规范存放管理工业固废的问题。




部门答复:

  B类

  东环函〔2022〕250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袁柱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问题的建议》(案号20220075)收悉,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产废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摸底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固体废物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固体废物基本情况排查摸底。

  一是开展专项调查摸底,确保情况掌握全面性。2019年,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东环办函〔2019〕122号),开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摸底调查,重点统计分析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形成《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成分分析调研报告》,初步掌握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的总体情况。2022年,我局印发《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摸底核查工作方案》(东环办函〔2022〕35号),紧盯重点、关键领域,对全市500家具有代表性的产废单位开展全面核查,摸清相关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情况以及存在的固废管理问题,目前摸底核查工作正在推进中。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起,我局牵头开展全市工业固废全链条收处体系建设专项调研,通过点面结合方式,对全市所有的产废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并对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2245家企业进行抽样摸底调查,全方位摸清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运、处置现状。截至9月25日,已利用手机平台对31234家一般工业固废产废企业、447家一般工业固废中转企业、17304家危险废物产废企业进行普查,已对1882家企业进行现场调研。

  二是全面推进申报登记,确保工作推进持续性。我局以东莞市第二次污染普查数据、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数据作为基础,结合企业工商登记及排污登记信息、环评审批信息和基层生态环境分局日常巡查情况等,形成并及时更新调整应申报登记企业底数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固废申报登记。2020年,我市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24217家,2021年完成56240家、同比增加132.2%,2022年截至目前已完成58715家(已比2021年增加4.4%)。

  三是加强申报登记数据审核,确保登记数据可靠性。今年7月,我局印发《东莞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评估工作方案》,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评估,建立市镇两级数据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申报登记数据质量。其中,各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产废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内容及时开展审核,重点审核与上年度申报数据变化较大的企业,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对申报数据有疑问的,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发现错报、漏报的,责令申报单位限期改正。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单位申报登记数据进行随机抽查,评估各生态环境分局数据审核工作质量,并将评估抽查结果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督查考核评级内容,督促激励各镇街(园区)提高申报登记数据质量。目前,审核工作正常推进中。

  二、关于加强工业固废收运车辆监管的建议

  我局与市交通运输局研究了此项建议,认为目前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的建议暂难以实现。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一般工业固废运输属于道路普通货运,现有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固废管理法律法规无普通货运的车辆需配备GPS定位系统的监管要求,也无未配备GPS定位系统的相关罚则,难以强制要求运输企业安装或从执法方面进行监管约束。二是承担我市固体废物运输的单位涉及市内和市外运输企业,市外企业不由我市颁发相关许可证,难以实现有效约束。三是周边其他地市尚无一般工业固废收运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的要求,也无相关成熟可借鉴的经验。

  虽然目前暂不具备要求普通货运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的条件,但我市一贯高度重视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基本每年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要跨境公路、高速路入口等关卡,设置临时联合检查点,对出市的货运车辆加强抽查检查,提高对非法运输固体废物出市的发现和检查能力,严防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出市,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截至8月16日,全市共立案查处道路货物运输违法违规案件625宗,暂未涉工业固体废物。

  三、关于加强回收处理流程全过程视频记录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将工业固废在线监控作为我市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大力推进,同步制定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指引、督查评估工作方案,持续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是固体废物企业在线监控稳步推进。2021年起,结合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工作,推动全市2184家涉固体废物企业(包含年申报产生100吨以上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单位、年申报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单位等)落实在线监控建设,监控内容主要包括出入库信息监控及视频监控,实现出入库在线监管、数据准确上传。目前,已有1582家企业完成设备安装。

  二是固废信息化建设逐步规范。为保证在线监控建设工作完成质量,我局指导市环保产业协会编制发布《东莞市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监控指南(2021年版)》,从监控建设、设备安装、数据传输、运维和验收等方面,规范指导企业开展固废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固废在线监控工作,逐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重点行业企业从源头-中转运输-末端处置的全程监管链。

  三是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我局从出台工作指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督查评估等方面着手,初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一方面,启动《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编制,明确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定产生申报、台账管理、安全规范贮存、委托方责任核查、规范转移等相关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做到内部管理严格、转移处置规范、管理台账清晰、转移去向明确。目前初稿已完成编制,将结合全市工业固废全链条收处体系建设专项调研工作情况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另一方面,印发《东莞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评估工作方案》,对各生态环境分局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各分局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

  四、关于加强回收站点监管的建议

  市商务局是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主管部门,根据市商务局反馈,我市主要通过三方面措施加强回收站点监管。

  一是完善行业管理机制。2020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制定了《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市再资办及成员单位行业监管职责和各镇街(园区)及村(社区)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从下而上、逐级解决的联动机制。2022年3月,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结合《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机制》工作要求,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工作方案》,按照“网格管理、属地负责、协同联动、闭环监管”的原则,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与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持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另外,针对行业数据报送方面,自2019年起,市商务局充分发挥商务部管理系统及市商务局商务大数据平台的积极作用,建立以镇街(园区)为单位按月收集汇总辖区再生资源回收数据和以企业为单位按年填报年度经营数据的工作机制,为更好推动基层落实要求,建立系统数据半年通报制度。

  二是强化行业专项整治。市商务局牵头每年以市再资办名义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尤其发生虎门镇“8·8”火灾事故以后,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市商务局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排查了回收站点5303家(含无照经营),检查人次30530人次,整顿回收站点2709家(取缔违规站点1314家)。2022年以来,根据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和《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东安〔202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2022年度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重点部署了2022年度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等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各镇街(园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制度,通过业务科室日常检查和局挂钩联系镇街(园区)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日常检查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2022年以来,市商务局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日常检查出动人员362人次,共计检查企业181家次。

  三是推进回收网点建设。2021年4月,根据省商务厅等8部门的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高行业发展质量的通知》(东商务函〔2021〕7号),统筹指导各镇街(园区)按要求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样板工程建设、培育龙头示范企业及推广先进回收模式等重点工作。2022年7月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局等8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两网融合”发展的通知》,加快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两网融合”回收体系,逐步做好规范建设标准、支持多样化回收模式、强化运营管理、完善数据统计等方面工作,从部门支持措施、兜底回收、宣传引导、监管责任等方面加大对“两网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2022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情况,根据省商务厅有关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进行全面摸查,动态更新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台账清单,回收网点分布在全部镇街,基本能满足辖区回收服务需求。同时,建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镇街报送、协会推荐等方式,收集整理行业重点企业,以重点企业为抓手,逐步引导有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吸纳整合现有零散站点,升级改造标准化回收网点,提高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组织化水平。

  五、关于探索建设社区工业固废公用暂存点作试点的建议

  目前,我局正牵头开展东莞市工业固废全链条收处体系专项调研工作,通过全面摸清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运、处置现状,谋划工业固废全链条收处体系建设,提高工业固废精细化管理。专项调研工作将以摸清工业固废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基础,借鉴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和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研究建设社区工业固废公用暂存点等措施的可行性,形成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全链条收处体系建设模式的思路和工作建议。相关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将专题报市政府决策,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视情适时推动镇街(园区)开展试点建设,逐步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渠道。

  六、“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4月24日,我市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5月13日,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动员会,全面统筹部署,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无废城市”建设。7月18日,《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实施方案》的内容已涵盖您的部分建议和工作措施:通过“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等措施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通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健全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支持创新新型回收模式,推动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等措施加强回收站点监管;通过“完善收运及交易模式,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渠道”等措施,建立定点分类收运模式实现低价值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处理,防范化解工业固体废物异地倾倒风险。

  下来,我局将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快完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加快推动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有序开展;印发实施“无废城市”创建启动年工作方案,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开篇布局,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工作调研。持续大力推进工业固废全链条收置体系建设专项调研工作,全面总结提出我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处体系的基本思路,加快解决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运、处置问题。

  三是加强工作指引。印发实施《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督促企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分类管理制、申报登记制、规范贮存制、转移合同制,确保守法经营、安全处置、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持续抓好申报登记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排查,弄清涉工业固废企业底数,抓好清单内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数据质量审核抽查工作,同步推进企业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工作,夯实固废管理工作基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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