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81-(南城)-关于加强水环境监测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提升东莞现代环境治理能力的议案
案由: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进程中,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是提升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水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水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的运用是水务监测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东莞经济发展及电子政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优势,要争取推动东莞实现水生态环境治理走在全国前列,为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提供全国范本。
案据:我市水务数据监测体系的基础条件还存在以下问题:1、跨部门、跨层级的水环境数据监测协同治理方面还有待提高;2、政府决策的数据支撑科学性还有待提高;3、社会机构的参与热情与参与能力还有待推动;4、专业人才培养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建议:
一、加快建设高效协同的水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体系
在我市的数字政务建设中加快推进高效协同的水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体系,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做好与国家和省监管监测要求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要求的上下衔接,做好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其他部分融通,做好与未来数字化发展的提前部署。充分发挥水环境质量、水生态质量、水污染源全覆盖监测中数据中枢的重要作用,对水务全过程量化监管,形成智慧水务全量信息视图,实现“空天地一体化”的综合立体水务智能感知应用。保证数据采集和上报的真实性,为水务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展现服务,开展水务智能管控分析,实现水环境的协同管理、共享管理、统筹管理。
二、提升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决策的数据支撑能力
加强水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研究,探讨和建立一套科学的监测评价指数,为长期跟踪服务决策打下基础;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充分挖掘监测数据价值,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宏观决策分析系统和应用体系落到实处;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改变数据治理能力薄弱的现状,通过互联网+手段,对重点排污口、泵站水闸、重要防洪地段等进行重点监测,为河湖长制等巡查反馈工作机制提供高效的辅助决策手段。让水环境数据监测应用真正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民生幸福护航。
三、积极引入和培育社会机构开展数据专业化服务,提升社会机构标准化服务能力
调动社会专业机构的能动性参与技术、溯源、路径问题的应对措施提出,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参与自动在线监测、应急监测等地方标准编制研究,制定监测管理的标准框架和标准程序及要求;规范监测机构运营机制,形成大数据流通、共享的有效载体;政府数据库与水生态环境行业大数据中心相融合,建立应用专题库,用社会组织的数据和分析反哺“政府”,共同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或引入广深圳港澳等地有技术能力和场景应用拓展能力的专业化大数据公司和有水环境专业背景的社会机构来莞开展服务。
四、探索多元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支持多元化、社会化、开放式人才培养与使用模式,通过人才、技术大比武等人才遴选机制,不断提高监测队伍能力,尤其是科学合理地配置能够既懂信息化技术又懂水环境监测的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五、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水环境数据监测协同治理模式
建立多元合作渠道,加强与先进城市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加强预测预警科学方法的总结,提高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打破跨区域的信息壁垒,建立能高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下的快速反应联动共享共治机制;逐步试行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监管执法互认和共享,对跨区域的污染源、排污口、移动源联动解决,在水源涵养,污水治理,水生态环境支撑,保护饮用水源等方面整体推进。
部门答复:
A类
东环函〔2021〕200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10181号建议答复的函
黄晓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水环境监测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提升东莞现代环境治理能力的议案》(第20210181号)收悉,结合工作职能,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在全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下,我局以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科学助力。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与水务部门的协同,积极深入推动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水环境预警预报能力,为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与执法效能,助力我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体系
近期,我局在数字政府统筹下,全面推动各项信息化的建设,打造以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模块和一个综合环保业务服务模块化为核心的“3+1”,通过数字政府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按照大气、水、土壤固废分三期逐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其中,水污染管控平台已完成基本功能开发工作,包括可视化中屏、地表水分析、地表水报警预警等功能;已基本实现污染溯源功能,当前正在测试调优阶段,同时进行数据接入工作,包括河涌断面手工监测数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河涌自动监测数据。根据管网节点和企业微站在线监测数据、排水地块矢量数据、管网矢量数据等实现实时动态锁定污水厂废水冲击来源,为精准执法提供依据。另外,在数据治理方面,我局基本完成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水环境数据建设。结合“市政务数据大脑”建设要求,实现生态环境数据100%共享至市政务数据大脑。目前共享数据资源总量约27.5亿条,每天约更新数据过万条,涉及包括环排审批、排污许可、排水许可、辐射管理、环境信访、环境违法等共19分类,分别关联170条资源目录。初步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共161个监管事项的数据汇聚、市政务数据大脑数据对接以及省厅水气污染防控平台数据对接工作,为全面提高治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丰富水环境监测网络
在水环境监测方面,我局利用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结合自动监测站、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构建起立体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市共设立了水质监测站86个,除水质监测站外,还在中堂北海仔流域9个水质监控点建成8套多参数简易站以及1套微型水质监测站,与基地内11家造纸厂的过程监控、在线监控系统组成监控网络,预警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及异常状况;在茅洲河流域运用卫星遥感,监测黑臭水体斑块78个,监测异常面积50.77公顷;试点污水管网排放溯源项目,以清溪厦坭污水厂为中心,结合截污管道勘探以及移动巡查等手段,布点15个微型水质监测仪,实现水质污染告警172次,通过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废水排放53次,有效缓冲进水异常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结合生态环境执法、信访调处、应急处置等工作需求,2020年至今环保领域无人机应用共执行27次飞行任务,共飞行约600公里。
(三)强化污染源排放企业监控
在污染源监测方面,运用物联网技术,对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基础上,2020年进一步扩展了监控范围与数量,推动全市共九个行业,共11293项的在线监控建设工作,其中涉水任务8660项,涉气任务2624项,督促全市268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6家垃圾焚烧厂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成自动监控建设;推动8945家一般的重点行业,实施对污染源产污、治污、排污等全过程监控;针对散乱污等污染源,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微站、水平衡等在线监控技术,实施面源监控,污染溯源;试行50家餐饮企业、3家VOCs排放企业、25家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在线监控建设。目前共有7234家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联网。配套出台在线监控技术指南,协助组建市环保产业协会在线监控分会(环境信息化服务分会),强化社会参与,培育一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环境监测社会服务队伍。
(四)推进多元化人才培养
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分批次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环境专管员现场检查能力,提高企业污染源运维守法意识。培育一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环境监测队伍。
二、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
通过统一规划、扩大范围,整合优化环境监测布点,进一步完善水和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十四五”期间共计划完成870套河道水质监测站、60套水质监测流动站、1062套污水管网监测站、200套污水管网机动监测站,建成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全覆盖,人工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全市水环境监测网络。截至2021年,建设3个海洋自动岸基站,并整合已建成的4个海洋浮标,连同第三方开展的海洋环境常规监测,打造“人工监测-海洋浮标-岸基站”一张海洋监测网。
(二)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同
以数字政府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按照大气、水、土壤固废分三期逐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加强与我市水务部门沟通,把水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建设与“智慧水务”建设有机结合,做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我市水环境治理提供高效、完备、实用的科技支撑。
(三)进一步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功能应用
目前水污染管控平台已基本完成信息化平台系统模块的搭建,下来一方面将对平台进行功能调优,数据测试,根据业务需要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另一方面将花大力气在应用上,组织对分局的平台使用培训,确保平台真正用起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进一步深化数据治理
在“市政务数据大脑”的整体框架与标准基础上,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信息数据标准规范和共享管理制度,实现污染源编码、元数据字典、接口标准、共享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完善污水管网信息管理,探索组建我局污染源在线监控检查技术团队;推进污染源普查数据持续更新,建立统一数据源,同时引入第三方环保大数据专业团队,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形成数据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数据管理质量,提升数据应用效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李今,联系电话:2339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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