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推广。负责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指导。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按市生态环境局授予的生态环境管理权限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事项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信访相关工作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协助开展辖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769-86312369
传真电话:0769-86306898
办公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路办事中心大楼11/12楼
交通指引:搭乘71路、72路、73路、330路、315路、318路、319路,“石碣镇政府”站下车,向西步行约600米到办事中心大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69-87028883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一楼石碣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B13,B14
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引:搭乘71路、72路、73路、330路、315路、318路、319路,“石碣镇政府”站下车,向西步行约600米到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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