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推广。负责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指导.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按市生态环境局授予的生态环境管理权限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事项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信访相关工作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协助开展辖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769-82290681
办公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9号住建大楼三楼
交通指引:搭乘336路(原L2)或360路(原石龙10路),“汇星商业中心首末站”或“汇星商业中心站”下车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69-81329688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二路8号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引:搭乘336路(原L2)或360路(原石龙10路),“汇星商业中心首末站”或“汇星商业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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