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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时间:2023-05-30 10:47:48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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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推广。负责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指导。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按市生态环境局授予的生态环境管理权限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事项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信访相关工作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协助开展辖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陈汝轩

        联系电话:0769-83354203

        办公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交通指引:乘坐378路在向东门楼站下车;131路在大岭山广场站下车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69-81662226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一楼11-20号窗口

        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引:乘坐373、378路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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