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推广。负责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指导。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按市生态环境局授予的生态环境管理权限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事项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信访相关工作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协助开展辖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769-83551189、83551169
办公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行政办事大楼2楼
交通指引:709路;723路;729路,到“板石小学”下车,向东300米红绿灯右拐50米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69-83828900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园林路2号(原常平镇中心小学里面)常平镇综合服务中心17到27窗口
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引:乘车505、723、727、728、729、731、732、737到常平邮政分局站下车,向前100米(原常平中心小学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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