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科
时间:2023-05-30 10:32:09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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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
联系电话:0769-23391778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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