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科
时间:2023-05-30 10:31:09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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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跨市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协调水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解决重大水环境污染问题。就全市水污染治理设施及配套项目,负责编制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并组织对园区、镇(街道)编制污水治理工程的规划计划进行技术审查。组织开展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管理体系、技术运用、投融资方式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及协调管理。负责审核全市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市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的管理工作。承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和城镇排水许可证核发的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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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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