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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1年第三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1-11-01 10:12:10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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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办〔2011〕47号

各环保分局: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并完成了2011年第三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性监测。现将审核结果和监督性监测超标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我市第三季度共对符合审核条件的62家企业的72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审核完成率为100%,审核合格的有72套设备,合格率100%。

二、监督性监测达标结果。2011年第三季度我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未发现超标企业。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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