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学习 推进执法能力建设
为了增强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性,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结合近期省环境保护厅对我市稽查指出的存在问题和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等实际情况,2017年9月30日上午,我局在市政府北楼会议室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集中学习活动。各镇(街道、园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分管领导,法规股、监察股负责人及环监分局各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共约300人参加了学习。
本次集中学习,由市局法规科、环监分局监察室的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学习了《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分析了在日常环境违法案件审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稽查发现的存在问题,以及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讲解了《环保法》配套办法日常应用执法要点,重点强调了查封扣押的法定适用情形;重申了日常环境监察执法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同时,还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新旧条例新增内容和删改内容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辅导。经过集中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下一步,我局继续深化集中学习成果,指导并督促各环保分局、环监分局各大队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严格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全力推进各项环保执法工作落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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