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深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环保分局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制度,切实提高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精神和《东莞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市环保局从2012年7月份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目前,已完成对山区、丘陵等5个片区27个环保分局的稽查工作,共抽查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现场监察工作案卷306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0个。结合上年度环境监察稽查试点的工作经验,本次稽查以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的开展情况为主要内容,采取调取案卷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案卷评审逐案打分—下达《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跟踪整改情况的方式进行。通过稽查,帮助各环保分局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推动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力争在2014年完成对全市各基层环保分局的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促进基层环保分局规范执法、均衡发展,推动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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