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宣讲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提升污染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参保企业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2014年7月30日上午,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2014年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宣讲会,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及10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介绍了新形势下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性,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当前环境质量安全的内在要求。在当前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不仅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而且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依靠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机制,提升我市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对第三者的赔付保障能力,推动环境保护应急防护工作;二是国家、省市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要求。国家环保部、省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等上级部门均出台了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特别是高风险、高污染企业投保责任保险;三是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银行监管委2013年12月联合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对国控污染企业,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的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其中是否按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否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等均作为新的评分指标,将纳入评价体系。现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正根据国家新的评价体系,制定新的评价指标评分体系。
紧接着,保险公司代表中国平安东莞分公司对责任保险在保险领域相关条款、保费、保额、理赔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就企业最关心的事项、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现场答疑。现场讨论气氛非常热烈,参会企业负责人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了较全面的了解,达到了预期效果。
最后,会议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关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反馈情况分析,超过90%参会企业意向进一步了解责任保险。这突显了我市随着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环境风险意识明显提升,为接下来全面、正式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升全市环境风险保障能力提供了最重要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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