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专项大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环境安全
根据环保部、省厅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要求,为确保对各污染企业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迎接省、部的专项督查、巡查,2014年3月市环保局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全面开展了一次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局设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组织由环监分局会同法规科、水气科、监测中心站等部门对企业开展全面的执法排查。3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4391人次,检查企业共1485家。检查过程中,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燃煤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化工企业、玻璃,对其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废水排放企业,重点对其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四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等周边的工业企业,严查其排污水情况及将废水排入地下水或倾倒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采取暗查和突击检查两种方式。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按照“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特别加强了夜间检查。其中,本次专项行动总共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暗查企业1333家次,明查企业290家次,日间查1412家次,夜间查264家次,节假日查161家次,工作日巡查企业1286家次,对个别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了重复查、突击查、回头查的方式,确保了检查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针对发现的问题,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工作,确保措施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根据监管职责分工,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做好跟踪处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三是结合群众路线的开展,切实贯彻落实环保为民、环保便民思想,将服务意识融入执法工作中;四是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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