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石排通用蓄电池有限公司整治验收的公示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2011年以来,我市成立了市铅蓄电池行业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全市10家铅蓄电池企业进行专项整治。2011年8月25日,领导小组对东莞市石排通用蓄电池有限公司下发了《东莞市铅蓄电池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东铅蓄治〔2011〕2号),责令该公司按铅蓄电池行业整治要求进行整改。根据东莞市石排通用蓄电池有限公司的申请,2012年4月26日领导小组对该公司进行整治验收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拟定了整治验收意见,拟同意该公司通过整治验收。目前,该验收意见已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核。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公司的整治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东莞市石排通用蓄电池有限公司。
二、地址
东莞市石排镇南畲朗管理区。
三、公示时间
2012年6月11日—2012年6月18日(7个自然日)。
四、整改情况
东莞市石排通用蓄电池有限公司投资立项、环保审批和验收等手续齐备,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铅酸蓄电池);铸铅球、和膏、铸板、化成、干燥等工序已拆除,只保留焊接、组装工序;焊接车间已配套有送风及抽风系统,焊接废气已经专用管道收集至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了标志牌,废物能分类存放;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硫酸);已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车间废气排放口的废气经市环保监测站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市环保监测站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二)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的,可传真至市铅蓄电池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23391532,传真电话:0769-23315
05),有关意见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gddghbj@
dg.gov.cn。
(三)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公众反映问题时须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整治验收依据之一。领导小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东莞市铅蓄电池行业整治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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