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监分局对2011年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时间:2011-08-18 10:28:00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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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从今年开始,环监分局大力推行软性环境监管措施,实行重点污染源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对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较多、环境影响较严重、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重点污染源企业,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名义联合实行挂牌督办,督促重点环境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根据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近期环监分局选取了10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以市环保局名义联合市监察局进行挂牌督办。此次挂牌督办工作明确了属地镇(街)政府和环保分局的监管责任,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由当地政府督促被挂牌督办的企业限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挂牌督办整治任务的,要求书面提出摘牌申请,通过现场核查验收后方可摘牌,挂牌督办整治情况不定期向全市通报。
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制度是我市环境监管的一项重要软性措施,同时也将成为环保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如逾期未能完成督办任务的,将对当地政府的环保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成绩造成影响,对因督促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挂牌督办工作进展缓慢而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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