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08年度黑烟囱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推进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今年5—10月份,我分局组织各环保分局对全市各交通主干道两旁的黑烟囱进行了全面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切实加强此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东莞市环保局2008年黑烟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领导任组长,并在我分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同时,我分局制定了《东莞市环保局2008年整治黑烟囱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分工和目标要求等具体事项。按照《方案》的要求,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对冒黑烟企业进行限期整改。5—7月份,我分局组织各环保分局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重点整治区域黑烟囱企业的全面调查,摸清了整治区域内冒黑烟企业的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共有303家冒黑烟企业被列为整治对象,我分局及各环保分局已在7月份之前向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我分局要求各环保分局对冒黑烟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认真跟踪,并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上报企业整改情况。二是加强跟踪督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9月份,我分局组织各大队对冒黑烟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切实督促各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在督查工作中,各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30人次,跟踪督查冒黑烟企业308家(新增5家)。据统计,308家冒黑烟企业中已完成整改工作的有254家,无证照企业1家,停产2家,关闭10家,查处违法企业23家,未完成整改18家。三是依法处理未完成整改的冒黑烟企业。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和跟踪督查,我市仍有18家冒黑烟企业未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为加强对这18家冒黑烟企业的整治工作,10月份我分局向市环保监测站发函要求对18家未完成整改的黑烟囱企业进行监测。目前,市环保监测站已完成对18家企业监测,正在编写监测报告。届时我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把监测超标的企业名单移交法规科,提请市政府对超标企业作限期治理,若限期内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则由市政府责令其关闭。
在此次黑烟囱整治过程中,主要暴露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市烟囱数量多,其中又以小型锅炉、发电机、厨房烟囱为主,这些烟囱冒黑烟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全面杜绝。二是取证难。部分冒黑烟企业平时不运转废气治理设施,当执法人员到现场时,废气设施则正常运转,由于现场执法人员无监测资质,因此执法人员现场无法及时取得有效证据,当申请监测站人员到企业监测时,往往错过最佳取证时机。三是处罚难,部分黑烟囱企业无证照经验,导致难以确定其处罚主体,给行政处罚带来一定难度。加上无证企业容易逃避执法,违法问题易于复发,或搬到另一地方继续经营,难以制止其违法行为。四是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擅自改变锅炉燃料,将燃油或燃煤锅炉改用柴或木糠作为燃料,导致出现冒黑烟现象。
针对此次整治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加大对冒黑烟企业的整治工作力度,在2009年继续开展黑烟囱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以各镇(街)交通主干道和居民生活区等敏感区域为主,并要求有条件的镇(街)将整治范围扩大到整个镇(街)所有区域。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利用实施2万元以下行政处罚权下放到环保分局的有利条件,调动环保分局的积极性,加大对屡犯不改的冒黑烟企业的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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