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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分局认真贯彻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推进工作开展

时间:2010-06-30 10:34:38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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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党组研究决定,近期环境监察分局领导进行了调整,中层领导干部也重新进行了配置,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环境监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和干部轮岗的各项工作要求,各项业务工作按时、平稳完成交接和过渡,推进工作开展。

一、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各项业务平稳过渡

此次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我市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了环境监察分局的领导班子,并不断充实了中层领导的配置。环境监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工作要求,5月12日至15日新一届领导班子迅速到位,并在市局纪检组组长香杰新同志的领导下,平稳完成了与上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交接。同时,分局领导及时向各室、各大队宣布新的领导调整情况,并带领各室、各大队领导按时完成工作交接,迅速投入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之中,保障环境监察分局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

二、明确领导工作分工,树立管理和服务并行的工作理念

为充分发挥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作用,强化对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环境监察分局领导经集体研究,进一步对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香杰新同志主持环境监察分局全面工作;陈学友同志负责环境信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分管环境信访室,联系三大队、四大队;尹顺葵同志负责队伍管理、排污费征收和后勤保障工作,分管综合室;谢满英同志负责监察执法、环境应急和环境违法案件办理工作,分管环境监察室,联系一大队、六大队;叶兆荣同志负责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规范化排放口的管理工作,分管在线监控室,联系二大队、五大队。同时,王惠龙同志在具体负责综合室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协助香杰新同志做好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并侧重于秘书事务、督查督办和党务等工作。香杰新同志要求分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责权对等”的工作原则,尽职尽责,切实管理好自身分管的工作和部门,并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做到管理和服务并行,在管理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更要服务好所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此次机构改革的要求,环境监察分局对各业务室、各大队的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定位,其中:综合室除暂时保留排污费征收和管理工作外,不再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今后侧重于向分局领导参谋和助手的角色转变,工作重点主要放在组织协调分局各项行政事务、队伍管理、文秘材料、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方面;信访室主要负责环境信访工作的组织办理和指导、督办,今后侧重于对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的统筹和规范,一般情况下案件均下放各大队和环保分局调查处理,同时项目验收科组织的项目验收工作由信访室派员参与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察室主要负责监察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以及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结案、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和后督察等工作。在线监控室主要负责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管理以及规范化排放口的管理工作。针对各部门新的职能调整,分局领导明确并统一了工作思路,今后各业务室侧重于各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具体工作的执行由各大队予以贯彻落实,规范各项职能归属,理顺业务统筹和执行的问题。

四、优化各部门人员配置,建章立制抓队伍管理

环境监察分局内部各部门职能调整确定后,按照“精简机关、充实一线”的人员调配原则,对分局各室人员进行了个别调整,并将部分新增人员和年轻人员充实到各大队。与此同时,分局还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建立《环境监察分局领导联系大队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分局领导办公会议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分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分局队伍管理工作制度》等多个规范性工作制度,力争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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