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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东引运河上游沿岸污染企业检查工作

时间:2009-03-24 16:35:00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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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好省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8〕45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东引运河水环境质量,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打造宜居生态城市工作,2008年9月16日至11月17日,在省环境监察局东江监察局督查小组的督导下,我分局会同各镇街环保分局组成六个检查组,对我市东引运河及上游沿岸污染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以印染、洗水、制革、造纸、电镀、线路板六大重污染行业为重点,通过检查,基本摸清了东引运河各河段污染情况和上游沿岸企业排污情况,查处了一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企业,并打击了沿河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污染物的行为。行动中,检查组共出动1100人次,检查企业450家,其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企业366家,存在环境隐患企业40家,存在违法行为企业15家,停产企业12家,关闭企业15家,搬迁企业2家。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东引运河及上游沿岸污染企业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在相关环保政策落实上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二是部分企业存在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过期的现象;三是部分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增加设备扩大生产,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四是部分企业对环保设施的后续管理工作不重视,无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施残旧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停运或闲置。

  结合此次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加强对东引运河及上游沿岸污染企业的监察工作:一是依法对有关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二是加大“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力度,对我市东引运河及上游沿岸污染企业限期整改情况继续进行后督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调动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环保监督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公众举报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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