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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核查污染企业,保障东江水质安全

时间:2009-08-26 10:39:43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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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东江水质不受沿岸企业污染,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近日环境监察分局组织各大队和桥头、塘厦、凤岗等7个镇环保分局,对石马河、观澜河、潼湖流域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查处了个别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有效规范了东江沿岸污染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

        今年8月3日至9日,根据省环保厅的部署,环境监察分局组织7个检查组,对石马河、观澜河流域两旁的废品收购站(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油漆涂料生产厂家及印刷厂等120多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桥头镇太原泵站上、下游沿岸2公里范围内的堤岸进行风险排查。经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在桥头、塘厦镇石马河、观澜河段的企业中未发现大量工业废水及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道的违法现象。为进一步核查有关情况,8月12日至14日,根据省厅环境监察局的统一安排,环境监察分局会同桥头、塘厦、凤岗等7个镇环保分局,再次对石马河流域、潼湖流域7个镇的污染企业进行核查,此次核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名、协管员30多名,共检查企业474家(其中电镀8 家、线路板22家、洗水30家、漂染1家、印花7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1家、印刷企业183家、废品5家、化工26家,家具36家、塑胶30家、鞋材20家、纸制品63家、电子7家,其它35家),允许排放的水量总量为18862吨/日,实际排放水量为11810吨/日,检查中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3份,查处违法企业3家。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大部分企业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能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环保手续较为齐全,尤其是重污染企业的环保资料比较完善,有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一直以来,为切实保护东江和东深供水工程水质,我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实施“三个不批”:采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项目不批,位于东江上中游地区、石马河、寒溪河、东引运河流域的重污染项目不批,已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不批,同时,同时,通过加强东江沿线控制闸管制、加强东江主干流河道建设、建设石马河调污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流域污水治理力度以及深入开展重点污染企业、养殖业污染整治等多种举措,有效保护了东江水质。在今后的工作中,环境监察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加大对东江流域的环境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力保东江水质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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