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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分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

时间:2009-08-26 10:37:11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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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局领导的工作布置,近期环境监察分局对全市电镀、线路板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危险废物的环保管理工作,极大降低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风险。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环境监察分局重点对全市300多家电镀、线路板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中共处罚违法企业4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经检查,我市大多数电镀、线路板企业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较为齐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均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记录台帐较为完善。与此同时,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线路板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私设废蚀刻液回收装置,私设废蚀刻液储存罐、地下池,将废蚀刻液擅自非法回收利用;二个别企业将危险废物露天存放,造成安全隐患;三是仍存在不按规定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个案。如7月底,环境监察分局任永康分局长带队赴常平镇指导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东莞常平土塘冠亨电子厂存在非法转移3吨蚀刻废液的违法行为,检查组现场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任永康分局长要求冠亨电子厂在今后的生产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危险废物严格按规定转移和处置,确保不对我市环境造成污染。

        此次专项检查结束后,环境监察分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一是责令企业完善危险废物转移手续,严禁企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记录台帐,要求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台帐记录。同时,进一步完善各大队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监管档案,对每次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备档;三是通过对企业产能和产量的分析、转移联单填报数据的比较,将存在违法嫌疑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这些企业的监察频率;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使企业认识到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及依法处置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记录台帐的必要性,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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