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打”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之二:东莞市大朗镇查处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件
“两打”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之二
——东莞市大朗镇查处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件
摘要:2023年4月25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打”专项执法行动),我市积极部署,多举措、扎实推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惩处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遏制了此类案件多发势头。现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一、案情简介
大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利用无人机对山林地、经常关门作业厂房进行巡查时,发现位于大朗镇犀牛陂村麒麟山有间铁皮房外存放大量铁桶。根据无人机多次巡查,发现该点位平时都是关门状态,时不时有货车进出,门口有人警戒把手,货车进出立即关门。7月20日,在无人机侦察有人和货车进入该点位的情况下,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大朗应急管理分局、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对该点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经排查,该点位铁皮房内是一无证照加工厂,铁皮房内堆放有装有废清洗剂的圆柱型铁桶61个、装有废清洗剂的白色小胶桶36个、装有清洗剂的圆柱型铁桶4个,车间地面已做硬底化处理,未做防腐处理。该单位主要从事清洗剂转卖,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对该单位车间内堆放的61个装有废清洗剂的圆柱型铁桶、36个装有废清洗剂的白色小胶桶、4个装有清洗剂的圆柱型铁桶进行应急转移,并对该单位的废清洗剂进行过磅称重,根据磅单显示,该单位废清洗剂总重为18480KG。经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其进行鉴别,该无证照加工厂的不明物质为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归类为为900-000-06),建议按“HWO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进行利用处置和管理。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关于“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关于“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决定对该无证照加工厂经营者处270万元的罚款。
三、案件启示
(一)法律法规越趋严格。2021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幅提高了涉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增加了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多重手段,必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更加严厉的打击,更加强烈的震慑。
(二)非现场巡查监管助力执法。该单位地处偏僻荔枝山地,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线索,便衣现场踩点和无人机现场引导执法相结合,了解该单位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生产经营规律以及执法现场人员车辆等情况,提升了执法质效。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涉危险废物案件情况复杂,既要取证,又要保护现场,该案件中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保护了涉案物品,充实了证据链,形成严打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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