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何成高)
当事人何成高于2023年10月14日就东环罚告字〔2023〕758号,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
二、当事人:何成高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3楼1303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三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23303211
联系地址: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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