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东莞市一方食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东莞市一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就东环罚告字〔2023〕568号,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二、当事人:东莞市一方食品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3楼1301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三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23303211
联系地址: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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