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章 环境状况
2011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稳中转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以及东莞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为100%;东江东莞段整体水质状况达到优的水平,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东莞运河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全面消除黑臭现象,水质逐渐改善。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一、大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1年,市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在18-110之间,优良天数占全年的98.08%(比2010年的97.81%略有提高),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123天,占全年的33.70%;良的天数为235天,占全年的64.38%;轻度污染的天数为7天,占全年的1.92%。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值为0.028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2010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0.044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2010年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为0.071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2010年上升0.008毫克/立方米。
灰尘自然沉降量的年平均浓度值为6.20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比2010年上升0.02吨/平方公里·月。
(二)城市降水。
2011年,市区全年降水pH年均值为5.02,比2010年下降了0.09个pH单位(酸度增强);酸雨(pH值<5.6)频率为47.6%,与2010年对比下降了4.6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11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每月监测均达标,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和相应的标准限值,水质达标率100%,与2010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二)主要江河。
2011年,东江东莞段整体水质状况为优,所有监测断面(石龙南河和石龙北河断面)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全年监测结果显示,参与评价的21个项目均没有出现超标,与2010年相比,整体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2011年,东莞运河整体水质与去年相比,保持地表水V类水质,总磷、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等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1%,污染程度比2010年略有减轻。石马河整体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达到阶段水质目标。
(三)跨界河流。
2011年,跨市河流东江东岸和石龙桥两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
(四)近岸海域。
2011年,东莞近岸海域水质符合国家第三类海水的功能要求,综合污染指数为5.22,比2010年下降5.17%。
三、声环境
2011年,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各类功能区噪声年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8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对比2010年上升0.1分贝。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8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噪声污染水平与上年持平。
四、生态环境
2011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035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6.9%,林木绿化率为38.55%。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73万立方米,活立木蓄积年净增长率为7%。完成水源涵养林改造1790公顷,营建农田林网111公里,造林质量普遍较高,保存率达到93%以上。完成大岭山森林公园的霸王城森林浴步道,大板水库土坝加固工程,大屏嶂森林公园的竹园升级改造工程。完成815.4亩的黄旗山城市公园林相改造二期工程。新建25个义务植树基地。
五、排污状况
(一)废水排放。
全市废污水年排放总量10.1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8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7.36亿吨。
(二)废气排放。
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2585.94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10575.08吨。
(三)固体废弃物排放。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581.34万吨,处理量121.66万吨,综合利用量395.32万吨,处理率为20.9%,综合利用率为68%。
第二章 措施与行动
一、环境调控服务
编制实施《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建立由环保、发改等25个部门组成的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环保重大事项和全局性环保问题;成功举办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第二次会议,提升区域环保合作和联防联治水平;制定重点项目服务制度,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重点工程加快建设,服务发展大局;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和污染项目,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推动产业升级,累计拒批项目392项;加快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审查制度,推动产业优化发展;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完成111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推动产业提升水平。
二、清洁空气行动
制定实施 “十二五”降氮脱硝工程建设方案,全面启动沙角A、B、C电厂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工程建设。完成19家企业脱硫设施DCS(分布式控制系统)建设。完成427台小功率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超额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的目标要求。成立石碣、虎门、常平3个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站,全面实行分区防治管理;建成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网络系统,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管;全面铺开第二阶段环保限行管理,限行范围扩大到市中心区;加强路检和停车场检测,对全市货客运车进行检测治理,抽检车辆13737辆,达标率为78.36%,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的目标要求。对360家重点VOC排放企业加强监管,建立了5个VOC排放企业治理示范项目。督促家具、印刷、制鞋等行业按照新标准进行达标整治。同时,开展了玻璃、陶瓷行业达标治理,强化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
三、环境执法监管
制定实施深圳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督察组,对毗邻深圳周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顺利完成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组织开展重金属、铅蓄电池、化学品、畜禽养殖、陆源溢油、危险(严控)废物、东江保护等检查行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8132人次,检查企业27170家次。强化执法处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处罚环境违法行为822宗,处罚金额2864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883宗。后督察违法案件1003宗,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09宗、完成611宗。对10家污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全市审批项目10551宗,其中报告书203项、报告表3759项、登记表5065项、变更等项目1524项。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598份。完成项目“三同时”验收4817项。对27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对57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管理。对1490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9123万元。完成市在线监控中心改造,对344家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并由第三方托管运营维护。
建成松山湖空气子站和虎门近岸水质监测子站,完成粤港空气联网点南城元岭子站升级改造,建成3个黑烟囱视频监控点。
四、环境安全保障
制定实施应急事件现场处置事项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应急物资拟购网络库。核查全市环境风险企业404家,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完成辐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妥善处置环境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实行领导定期接访、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对34宗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后督察。全年立案受理信访投诉13840宗,办结13812宗,办结率99.8%,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环境文化建设
组织举行6.5世界环境日、重点工作媒体宣传、环保科普巡回宣讲、清洁生产科普宣传、环保进万家、环保摄影展等系列活动,发布新闻通稿60余篇,报刊刊登新闻300余篇,动员和引导全体市民成为环保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举行环保专题培训,对全市8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成立由15名环境教育专家、老师组成的环保宣讲专家团,深入各学校、社区普及环保知识。
创建市绿色学校20所、绿色社区29个、省绿色学校28所、绿色社区3个。21家企业创建为市级“环境友好企业”,累计达124家。建立了“市级生态村(社区)”评价体系,76个村(社区)创建为“市级生态村(社区)”。
第三章 大事记
1 月
7日 召开全市环保系统2011年迎春团拜会,总结回顾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目标任务。
11日 国家污染减排核查组莅莞核查2010年污染减排工作。
2 月
16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小功率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18日 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
22日 环保部污防司逯世泽副处长莅莞调研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3 月
1日 召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
2日 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调研推进全市环保工作。
14日 省环保厅李清厅长莅莞调研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17日 我市珠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通过省环保厅核查,并获优秀级别。
24日 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2011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
24-25日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莅莞开展石化等项目督查工作。
4 月
6日 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主持召开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工作会议。
7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十二五”降氮脱硝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1日 市政府召开环境友好企业表彰暨环保信用管理评级结果通报大会。
28日 召开环保产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
29日 修订发布《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5 月
13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陈斌莅莞考察环境监测工作。
13日 举办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第二次会议。
15日 我市被确定为全国26个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城市之一,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16-17日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莅莞调研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23日 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决定授予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6 月
3日 举行“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出席活动并讲话。
7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9日 首次对全市重污染企业负责人举行大规模环保培训。
16日 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主持召开环保专业基地建设现场督导会议。
7 月
14日 东江水质保护暨大运会东江供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22日 召开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座谈会。
25日 对10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联合挂牌督办。
29日 省环保厅张振钿副巡视员莅莞督导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8 月
1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18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2日 市政府发文要求学习创模先进经验。
9 月
1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1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
5日 市政府同意建设市环境监测监控与研究中心。
14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莅莞视察石马河流域东莞段的污染整治情况。
21日 省核查组莅莞检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10 月
9日 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17-18日 环保部监测司葛建团副司长莅莞调研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工作。
26-28日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丁焰莅莞调研机动车排污防治工作。
27日 省环保厅副书记、巡视员王子葵莅莞调研督导环保专业基地建设。
11 月
2日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莅莞调研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7日 全面铺开第二阶段环保标志限行管理。
30日 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2 月
9日 石龙西湖村等76个村(社区)被正式命名为首批“东莞市生态村(社区)”。
16日 深莞惠第二次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在莞召开。
20日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荣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殊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