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 环境状况
2010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持续好转。市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降水酸度有所减弱,酸雨污染与上年相比有所减轻。东江东莞段水质达到优良水平,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东莞运河水质持续改善达Ⅳ-Ⅴ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以及东莞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一)大气环境。
1.城市空气。
2010年,市区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59天,占全年的43.56%;为良的天数为198天,占全年的54.25%。优良天数占全年的97.81%。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值为0.028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0.048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比上年上升0.007毫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为0.063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
灰尘自然沉降量年平均浓度值为6.18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标准,比上年下降0.42吨/平方公里·月。
2.城市降水。
全年降水pH年均值为5.11,比上年上升0.08个pH单位(酸度减轻);酸雨频率为52.2%,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呈现持续好转趋势。2010年对比2005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灰尘自然沉降量的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下降28.2%、5.9%、23.2%、10.6%。降水pH年均值上升1.04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13.5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2010年,东江东莞段整体水质状况为优,所有监测断面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全年监测结果显示,在参与评价的23个项目中年均值均没有出现超标。整体水质保持稳定。
2010年,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良好,市区各个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均达标,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2010年,东莞运河监测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下降5.8%,石油类下降50%,综合污染指数下降6.3%,水质持续改善。
“十一五”期间,东江东莞段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达标率100%,东莞运河水质逐年稳步改善,基本达到功能水质目标。
(三)声环境。
2010年,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各类噪声年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7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对比上年下降0.1分贝。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8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与上年持平。
“十一五”期间,市区各类噪声年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声环境质量常年基本保持稳定。
(四)生态环境。
2010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60660公顷,共有林地面积58198.2公顷,森林覆盖率36.7%,比上年增长0.2%;活立木蓄积量255.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1%,实现了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全市森林生态效益总量为51.3亿元。建立同沙、莲花山2个野生鹭鸟保护区,面积2066.67公顷;建立万亩莞香培植基地。
“十一五”期间,全市生态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全市共建立市级自然保护区5个,规划面积8075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建立森林公园16个,面积18983.3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7%,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市级12个。
(五)排污状况。
1.废水排放。
全市废污水年排放总量7.57亿吨,比上年减少10.8%。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4.57亿吨。
2.废气排放。
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2339.74亿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5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2.80万吨,排放达标率99.9%。
3.固体废弃物排放。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313万吨,处理量15万吨,综合利用量297万吨,处理率为4.79%,综合利用率为94.89%。
“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全面控制,总量有效削减。2010年对比200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由13.5万吨、20万吨下降到10.47万吨、9.12万吨,削减率为22.4%、54.4%。
二 环境管理
201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印发实施了《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10月25日-27日,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创模考核验收小组考核验收,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
(二)环保工程。
全市新建成污水处理工程3项,新投入运营10项,新增处理能力49万吨/日;建成配套截污主干管网755.43公里。启动市区污水处理工程扩建;推动垃圾处理工程扩建改造,横沥、厚街2家扩建工程基本完工,市区厂改造工程已启动,开展了麻涌、清溪、虎门等3项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的环评工作;建成樟村水质净化厂污泥初级处置项目,加快污泥处理厂黄江项目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运转正常,全市102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100%实行集中收运处置;大岭山、塘厦、茶山3个零散废水处理站建成运营,631家小规模企业污水纳入集中处理。虎门、长安、麻涌、沙田、大朗、常平、中堂7个环保专业基地全部通过环评审批,全面启动建设。
(三)环境治理。
市环保、发改、经信、公安、财政、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了《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作为未来10年大气环境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每3年为一个周期,持续滚动实施。深入组织开展了火电厂脱硫,小型火电厂改燃天然气改造,小型高污染锅炉淘汰,陶瓷、玻璃行业和工业锅炉达标治理,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治理工程,深化清洁空气行动。
全面加强了机动车排污防治工作,深化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建立了机动车环保限行管理制度,开展了全市客运车、校车专项整治,建立了机动车排气检测实时监管网络,配置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检测车,加强了机动车路检、停车场检测,累计抽检机动车5419辆,达标率77.4%。
制定了实施东江水质保护、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潼湖水系区域污染综合整治等方案,深入开展东莞运河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动内河涌污染治理,开展重金属污染行业排查,启动全市土壤污染调查。同时,落实莞、深、惠三市环保合作协议,开展石马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推动跨界河流治理工作。
(四)环境监管。
全年完成项目审批9599项,其中:报告书138项、报告表4777项、登记表1628项、变更迁扩建等3056项,拒批项目551项。完成企业“三同时”验收5319家。核发排污许可证1694份。大力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环保问题,医疗机构补办环评1116家,补办企业“三同时”验收3099家。全面加强了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成立了保障亚运环境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挥部,制定亚运会期间的水、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等10多个文件。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联合广州市开展饮用水源事故应急演习。建成亚运场馆大气监测子站。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露天焚烧行动、建筑工地整治、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水面、路面保洁,确保了亚运期间水、气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顺利完成保障任务。
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境安全月、化学品行业、重金属行业等9次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277人次,检查企业24490家。将626家重点企业纳入信用管理;对10家污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352家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对611家重点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首批32家完成第一轮审核;处罚违法行为775宗;后督察环境违法案件586宗,强制执行369宗。
全市立案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6716宗,办结16161宗,办结率96.7%。继续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共发放奖金12.5万元。
(五)宣传教育。
寮步、石龙创建成为国家生态镇;34家企业创建成为“东莞市环境友好企业”,累计达103家;全市23所学校评为绿色学校,15个社区评为绿色社区,累计达到393个和60个。成立13个环保志愿者服务站,新增环保志愿者2000多人。
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深莞惠环保联合行动、污染减排进镇街等多项环保宣传活动,编印环保宣传手册1万多份并发送到企业,全年各大媒体刊发环保新闻报道300多篇。
三 环保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环保设施建设,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全市环保事业阔步前进。
五年来,持续推进创模,如愿实现创建目标。自2002年启动创模,2006年正式提交申请,历经八载光阴,栉风沐雨,不屈不挠,我市始终坚持“为当代建一个经济强市,给后代留一个生态东莞”理念,大力推进减排型、生态型、社会型创模,积极探索城乡共建的创模道路,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顺利通过环保部的考核验收,八年夙愿最终实现。
五年来,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全面完成考核任务。“十一五”时期,以一市之力,承担全省19.1%的COD和 56.1%的二氧化硫减排重任。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积极探索污染减排的长效机制,全市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0.88万吨和3.03万吨,顺利完成“十一五”考核任务,在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排放总量得到较好的控制,实现环境保护“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总体工作目标。
五年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顺利完成阶段性任务。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00亿元,基本完成《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预定目标,成为领先全国的“镇镇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城乡全覆盖”的地级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污泥处理中心、零散废水处理工程、在线监控中心、环境(水、气和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机动车检测监控网络、稳态工况法检测网络等,环保专业基地也取得积极进展,体系完备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初步成形。
五年来,持续推进能力建设,环保形象全面树立。全市环保队伍快速成长,人员编制扩大1.75倍,环保分局升格为正科级,组建村级环保协管员队伍。市环保局执法编制扩大6倍,机关增设13个科级机构,增设2个科级事业单位。同时,新建监测化验室,档案管理、环保信息等领先全省,环境科研实现历史性突破,环保形象稳步提升。
五年来,持续推进环境整治,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推进了重点污染企业、造纸行业、畜禽养殖业、东莞运河、油气回收、清洁空气行动等一系列环境治理,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水、气、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摘除省重酸雨区的帽子,东莞运河全程消除黑臭现象达到景观用水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市区声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为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2010年环保大事记
1月
1日,《东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标志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走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4日,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推进创模整改工作。
12日,环境保护部污染减排核查组对我市2009年污染减排情况进行核查。
14日,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劳应勋一行10人莅莞调研石马河治污情况。
22日,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09年工作,明确2010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2月
23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
26日,市政府李毓全市长、梁国英副市长汇报东莞创模技术评估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3月
10日,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古洁一行莅莞,就《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
11日,开展创模技术评估意见整改专项督查。
12日,省环保厅检查组检查我市2006-2009年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情况、国家调控项目进展情况及“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
4月
7日,召开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工作会议,具体部署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7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保障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措施方案》,推进亚运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13日,深莞惠三市环保部门联合对石马河流域400多家重污染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15日,召开第二批市级环境友好企业表彰大会,共有29家企业获评“东莞市环境友好企业”。
15日,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及生产力促进局一行5人来到市环保局,就“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行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17日,省环保厅核查我市创模技术评估整改情况,并同意推荐我市申请环境保护部正式验收。
22日,市政协副主席林明枢率市政协视察团一行,视察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5月
13日-14日,全国环保系统档案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环保部副部长周建,环保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胡保林,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明华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国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0日,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会议,通报机构改革情况,全面部署机构改革调整后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20日-21日,省环保厅陈光荣副厅长率督导组到我市开展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专项督导工作。
25日,市人大召开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满意率达100%。
6月
3日,“同心共治,共建家园—2010年深莞惠环保联合行动”在我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举行,深莞惠三地共同庆祝6.5世界环境日。
7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东江的保护力度。
10日,召开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18日,省环保厅在我市召开广东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座谈会。
22日,原环保部办公厅助理巡视员闫世辉一行5人莅莞,调研当前经济形势以及基层环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28日,发布东莞市2009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7月
1日,环保部、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四部委相关领导组成的调研组,在我市举行广东省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座谈会。
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一行赴我市桥头、塘厦两镇,调研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
28日,召开全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加快推动基地建设。
29日,南城长泰路与东骏路交界处发生不明气体泄漏事故,我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了事故。
8月
2日,省政府林木声副省长率调研组莅莞,调研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
7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罗毅站长莅莞,考察我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运行情况。
11日,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郭德勤率执法检查组一行莅莞,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18日,市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质监局6部门共同印发实施《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4日-27日,广东省环保系统第三届职工运动会在我市举办。林木声副省长出席开幕式。
9月
10日,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主持召开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协调会,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0日,广州、东莞两市环保部门在我市石龙镇联合开展广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习。
13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陈小川率省人大代表视察组莅莞,视察石马河污染整治情况。
15日,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鸿福路和石竹路五路段,实施在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
18日-19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委派专家评审组,对市环保监测站进行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扩项评审。
10月
5日,东莞亚运场馆空气保障自动监测站正式运作。
12日,召开全市工业锅炉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工业锅炉及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
15日, “广东省绿色学校”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18日,召开创模迎国检动员大会,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25日-27日,环保部创模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致同意通过东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
11月
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调研团一行23人莅莞,调研东江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10日,举行“保亚运”核与辐射应急演练。
12日,召开全市露天焚烧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控制露天焚烧现象。
12月
8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所石碣监督站成立运作。
12日,第三届中国绿色发展高层论坛在昆明市召开,我市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荣誉称号。
23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绿色环保行”污染减排宣传进镇街巡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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