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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度东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时间:2006-07-12 13:36:10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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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度东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市200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如下:

     一、大气环境质量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33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上升0.001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30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102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
     灰尘自然沉降量平均值为6.03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标准,比上年上升了0.77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pH平均值为5.06,比上年度稍好(上升了0.16个pH单位);酸雨(降水pH低于5.60为酸雨)出现频率为31.6%,比上年下降了19.1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2001年度市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国家标准,降尘符合广东省标准,说明市区大气环境良好。

     二、水环境质量
     东江(东莞市区河段)水质良好,基本符合国家地面水Ⅱ类水质标准,全年仅有个别项目出现超标现象,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东莞运河水质受沿途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影响较大,各监测断面水质受污染均较为严重,其中市区河段尤为突出,污染物以有机污染为主。监测河段水质有机污染物普遍超出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水质与上年情况类似。

     三、声学环境质量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2分贝(A),符合标准,比上年下降了0.5分贝(A)。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1分贝(A),比上年下降了1.1分贝(A)。

          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OO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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