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健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及个人作出公开道歉承诺
编者按
2022年1月1日起,《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正式实施,明确提出“违法者主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同年4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制定《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违法企业符合相应条件,并在东莞主流媒体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就能减少罚金。
本公众号将持续对在媒体作出道歉承诺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公开展示,敬请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并请各企业引以为鉴。
东莞市健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8月1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寮步镇虚舟路98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注塑成型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转,未落实密闭收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车间门窗排放到厂区外环境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当时天气炎热,造成不间断跳闸,导致停电。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注塑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并实施密闭收集措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后经排放口高空排放,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张逸民
东莞市健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9月13日
东莞市恒龙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8月3日,我公司在东莞市企石镇东山永发东路8号1号楼301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及时检查及维修,密闭车间建设未达到密闭要求。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及维修,建设密闭车间,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张秋龙
东莞市恒龙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9年13日
东莞市纤度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7月7日、7月17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工业路12号3栋202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完成自主验收就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的法律意识淡薄及一些客观因素。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配套完成环评及环保设备,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舒定一
东莞市纤度服饰辅料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9月13日
舒定一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7月7日、7月17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工业路12号3栋202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完成自主验收就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及一些客观因素。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已配套完成环评及环保设备,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舒定一
承诺时间:2023年9月13日
吴发昌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7月20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麒麟山铁皮房之二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环境法律意识淡薄,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设有搅拌缸等生产工具。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立即决定停业关闭,7月底前已清空铁皮房结业,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吴发昌
承诺时间: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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