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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查处辖区内首宗零散工业废水违法案件

时间:2023-06-04 22:22:20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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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异常线索,桥头生态环境分局对零散工业废水转移量偏低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查处一家零散工业废水储存设施破裂致废水渗漏的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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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锌铝制品的加工生产,已办理相关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清洗工序产生零散工业废水,根据环评要求,零散工业废水经规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4个收集桶。4个收集桶均已装满零散工业废水且底部相连,未设置围堰,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最后一个收集桶破裂,部分零散工业废水经裂缝外排至地面,地面有少量积水。

  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锁定证据,制作双笔录。同时,为制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清洗工序,对零散废水收集桶进行修补,对地面积存的零散废水进行规范清理。

  相关法条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导致零散工业废水收集、储存设施存在滴、漏、渗、溢现象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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