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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2015年度石马河、茅洲河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6-08-19 18:05:56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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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14〕31号)、《东莞市2015年度石马河“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东环委办〔2015〕33号)、《东莞市2015年度茅洲河“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东环委办〔2015〕34号)及《东莞市2015年度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东环委办〔2015〕35号)的工作要求,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2015年度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工作。现将2015年度“河长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优秀档次的镇

石龙镇。

二、获得良好档次的镇

万江区、樟木头镇、桥头镇、麻涌镇、石碣镇。

三、获得合格档次的镇

中堂镇、高埗镇、常平镇、沙田虎门港、凤岗镇、洪梅镇、谢岗镇、塘厦镇、清溪镇、道滘镇、望牛墩镇、长安镇。

2015年,石马河、茅洲河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等流域各相关镇街(园区)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将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通力合作,在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整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考核结果也反映出各镇街对“治水”工作缺乏工作紧迫感和迎难而上的态度,截污管网建设和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整治推进慢,未能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内河涌整治工程未以水质改善为目标,黑臭问题未解决;考核断面水质改善不明显,绩效指标分值30分,平均仅得17分,说明整治工程不到位,水质改善难以实现。

希望获得优秀档次的镇再接再厉,争取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他镇街(园区)要积极向获得优秀档次的镇借鉴学习,尤其是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定决心,坚定信心,爬坡过坎,力争水环境治理双达标,取得更好成绩。

附表:东莞市2015年度石马河、茅洲河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结果

附表

东莞市2015年度石马河、茅洲河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结果

排名

镇街(园区)

考核结果

考核档次

1

石龙

90.39

优秀

2

万江

82.08

良好

3

樟木头

80.36

良好

4

桥头

77.64

良好

5

麻涌

77.46

良好

6

石碣

75.32

良好

7

中堂

74.82

合格

8

高埗

73.12

合格

9

常平

71.55

合格

10

沙田虎门港

71.52

合格

11

凤岗

70.94

合格

12

洪梅

68.20

合格

13

谢岗

66.69

合格

14

塘厦

66.64

合格

15

清溪

66.53

合格

16

道滘

63.39

合格

17

望牛墩

61.72

合格

18

长安

60.22

合格

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分值为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良好;分值为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合格;分值低于6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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