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4-09-30 17:09:37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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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东府办〔2014〕30号)和《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东环〔2014〕66号)的工作要求,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各镇街(园区)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现将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3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环保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在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获得优秀档次的镇街(园区)
松山湖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石龙镇。
二、获得良好档次的镇街(园区)
樟木头镇、石排镇、万江镇、塘厦镇、麻涌镇、黄江镇、寮步镇、东城区、莞城区、横沥镇、企石镇、洪梅镇、东坑镇、高埗镇、望牛墩镇、桥头镇、南城区、凤岗镇、清溪镇、茶山镇、大岭山镇、中堂镇、大朗镇、石碣镇、道滘镇、长安镇、厚街镇、虎门镇、沙田镇(虎门港)、谢岗镇、常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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