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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6 16:50: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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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求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不断学习,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本年度共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期,其中4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并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放相关学习资料,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我局党组于今年1月13日和9月25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会,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有关内容;于5月31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于7月18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二、坚持科学立法立规,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一)三措并举,强化新法宣传贯彻。《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零散工业废水立法,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新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推出“一图读懂”系列电子宣传品,解析《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做好政策解读,抓好“广度”宣传;二是组织发动分局将《条例》纳入环境普法套餐,以现场宣讲、“送法”进企业等方式,为企业解疑答惑,抓好“精度”宣传;三是召开内部执法实务培训,“执法者必先学法”,提升对新法的熟识度,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力度”宣传,为执行新法提供保障。另外,我局出台《〈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标准规定》,明确了零散工业废水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同时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柔性执法。

  (二)稳扎稳打,推动立法规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及今年的立法立规计划,持续推进《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进度,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开展工作。

  (三)严格审查,确保制度源头依法依规。一是提前介入,指导程序。提前介入识别文件性质,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参照模板,指导文件起草工作;二是严格审查,保证质量。对涉及重要内容的市政府请示件,应审尽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法规科+法律顾问”双重审查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法规科+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三重审查,严格把好“法律关”。三是配合其他单位,动态清理。围绕是否与上位法或者上级政策冲突、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等开展全面自查,定期清理文件。

  (四)普法宣传,拓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渠道。一是采用全方位普法宣传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宣传模式,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政务抖音号、政务视频号以及公众网站适时发布内容,本年度已发布相关推文约284篇次,在公众网站“环保曝光台”专栏发布89篇次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线下制作普法宣传卡、防诈提醒卡,派发覆盖每一家执法检查企业,现已向上述企业派发卡片近2万张,推动企业守法经营。二是持续深化百场生态文明大讲堂宣讲活动,进学校、进企业,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三是广泛推广环境教育设施常态化向公众开放,在全市36个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并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规范制度程序,突出“规范”执法。持续实施查处分离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执法办案工作指引,落实完善监督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统筹执法监管力量,推行非现场监管,管好用好专管员队伍,致力破解监管任务重、人员少等问题;探索构建刚柔并济监管执法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2023年1-12月,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795宗,罚款金额约1.35亿元,移送公安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5宗。其中,共查处超标排污、逃避监管、危废固废类、涉14个重污染行业的违法案件247宗,占案件总数31.07%,处罚约6754万元,占处罚总额50.14%。2023年1月至12月,我局查处恶劣违法案件数占比、罚款金额,均有新增长。包括超标排污、逃避监管、危废固废、弄虚作假、涉14个重污染行业的处罚276宗,占34.72%,较2022年提高8.17%,罚款约7169万元,占53.22%,较2022年提高6.33%。

  (三)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程序。修订印发违法案件办理全过程工作指引,推行三项制度,建立执法监督、执法稽查、案件抽查、责任考核等监督机制,倒逼规范执法责任落实。印发现场检查及办案工作指引,修订两项环境违法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梳理并完善三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环境违法案件办理全流程,严格落实办理期限要求,堵塞制度漏洞。截至12月,我局组织听证102场,发布听证公告116宗,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主要行政文书[ 指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183份,约占同期送达文书总量48.60%,分局即时下发行政命令384宗,约占同期行政命令总量51.75%。

  (四)有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落实“一制度两清单”,2023年1-12月,累计减轻处罚案件338宗、减轻金额约2640.37万元;累计不予处罚案件350宗,涉及金额约3880.98万元,案均免罚11.09万元;累计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处罚款)837宗,涉及金额约9792.53万元,案均免强制执行金额11.70万元;完成道歉承诺流程降低处罚338宗,减轻金额2640.37万元,案均降低罚款约7.82万元。一季度新增正面清单企业169家,全年,共对清单内的362家企业压减现场检查2934次,开展精准执法帮扶423次。二是实施“全身体检式”检查,今年10月,部署了“强化执法帮扶服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在开展入企检查时,一次性检查到位,列出“体检问题清单”,给出专业意见帮扶指导企业高效落实整改,禁止一刀切,以罚代管,截至12月底,已帮扶企业900余家。

  四、提高效能,助力建设法治化高效便民政府

  (一)统筹做好权责清单管理及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我局实施清单事项(按办理项)共534项(含依职权事项486项、依申请事项(按办理项)38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456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二)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邮寄收发件工作,实现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审批业务纸质件邮件、系统全线上办理模式。全年共有5943个项目通过邮寄方式完成收发件。二是推动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证照一网通行”改革,将排污许可证(新申请)事项作为试点,推动排污许可证收件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探索排污许可证发证电子化,为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奠定基础。三是建立排污许可集体决策的部门联审机制,优化排污许可管理。分级审查,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请相关科室列席或会签,形成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四是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通过采取清单式管理、畅通沟通联系方式、收集常用排污证填报问题、制作排污许可证填报小视频、按行业和到期先后时间缓急开展集中填报和培训等方式,面对面、点对点进行排污许可证填报帮扶,提高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和核发效率。五是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对接。所有重大项目环评文件第一次评估没有通过评审的,我局都组织建设单位、环评编写单位和评估单位开展环评服务对接会,提出市级层面的指导意见或解决方案。六是开展环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全市环评审批工作人员、技术评估单位围绕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报告表编制指南等重要内容开展宣讲培训,优化环评文件审批管理,提高环评审批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快“共性工厂”落地建设。积极推动共性工厂项目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分批分类有序推动共性工厂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全年共审批同意18个共性工厂环评文件,有序推动共性工厂入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

  (四)强化总量管控制度。一是加强总量管理工作,储备量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总量流转以及利用效率。每两个星期主动对社会公开各镇街(园区)总量储备数据信息,规范总量来源认定、储备、划拨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碳普惠工作。总结东莞理工学院碳普惠校园试点建设经验,形成碳普惠校园建设指南,推进碳普惠校园建设宣传。加强东莞市碳交易管理基础工作支撑,开展碳排放和碳交易数据分析和碳交易政策解读。

  五、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思想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全面,系统性、专题性学习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持续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须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还有上升空间。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良莠不齐,存在凭过去的经验办事,在学习上求知不热心、态度不虚心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继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探索实施减免加处罚款制度等新举措,给执法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突发问题、新类型问题,须与时俱进提升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以更好应对日益复杂的执法新局面。三是依法行政制度执行仍需进一步落实。尽管依法行政制度已经建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制度仅仅停留在文本阶段,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的推行还需进一步发力,内部的法制审核制度的把关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各科室在法治政府相关工作上存在用力不均的现象,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平衡。五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的情况,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少,普法对象定位不够精准,存在铺天盖地、大水漫灌现象,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以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作为。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立法,保障绿美东莞建设。一是重点推进由我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2个项目的立法进度,配合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审查工作。二是配合其他部门的立法工作,主要包括由城管部门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水务部门牵头起草的《东莞市排水管理条例》。三是按照“十五五”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关注特色领域立法,增强立法多样性,适时启动立法新项目。

  (二)继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拟修订《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拟增加当事人在我局官网免费公开道歉渠道、申请道歉时限不局限于7日、统一按50%减免金额、减免限额只有法定限额、在官方网站道歉承诺守法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等内容。二是探索实施减免加处罚款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局拟对免于收取加处罚款制度先行先试,拟制定《东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工作指引》,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对复查时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再实施加处罚款。三是深入优化执法方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助力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补齐短板,巩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成果。一是要推进自然资源、林业、农业、水务、城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负其责,分工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要强化督办考核。对工作开展缓慢、案件办理推进不力的,进行重点督办,推动案件办结。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宣传模式的教育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污染源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认可度。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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